关于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三保五好”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第2页
工作投入不足,不能及时全面掌控所管工程质量状况。还有少数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对项目部、监理组履约考核不力,对违约行为、违规操作等问题处理力度不强,一定程度上导致项目经理、总工、监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或长期缺位现象严重。豆瓣集大桥项目管理力度薄弱,施工负责人擅自离岗,悬臂浇筑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存在竖向钢筋张拉不及时、管道压浆不实、悬臂块内壁跑模漏浆严重等较多问题;洪三线项目部负责人对“三保五好”活动内容不清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2.工序控制不精细,质量通病治理不全面。本次检查发现,少数项目部没有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材料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并报批。模板安装不牢固,在支架支撑浇筑混凝土期间,没有专人按时检查支架、模板有无变形和位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钢筋保护层质量控制方案不具体,没有根据结构部位特点合理布置保护层垫块,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变位较大,导致钢筋保护层合格率普遍偏低。**区塘坊桥混凝土拌和工艺落后,部分混凝土强度及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立柱台帽返工现象严重。海口路跨高速公路大桥在悬臂5号块件浇筑过程中,施工配合比通知单集料数量与拌和站称重数量不一致,偏差超过规范要求。
3.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原材料和实体质量技术指标未检、漏检或检测频率不足;试验检测适用标准错误,试验台帐建立不完善或台帐不能与报告相符;标养室设施、试块养护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委托试验管理不规范;试验人员数量、资质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试验检测原始资料记录、签认不规范。个别工地试验室仪器标定不全或已经过期,有的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合格证;质检资料有漏签、代签名现象,有些关键的施工程序违反程序规定,未经审批即进行施工。
4.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建设单位未及时按程序办理施工许可;未按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规定全面登记质量责任人登记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个别工程存在设计变更不规范,设计交底文件确失;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不够严格;桥梁现场监理工作质量仍有待提高。
四、要求和建议
1.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保五好”活动。各从业单位要要认真领会“三保五好”活动精神,完善活动计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质量创优体系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将质量创新、创优和精细、环保、节约、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以及信息化管理纳入到制度化轨道,继续在全面细化和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等方面狠下功夫,建设文明工地,营造浓厚的质量工作氛围。要注意对一线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劳务协作单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使其充分了解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真正使质量保证体系覆盖到工程建设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建人员。项目建设单位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项目管理需要。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履约考核管理力度,有效开展总监办抽检工作,加强桥梁结构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基层强度等关键指标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措施有力、管理到位。要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问题,特别要抓好桥梁等重要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工程建设又好又快的开展。
2.大力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按照淮交〔〕86号《**市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应密切配合,认真分析混凝土施工存在的管理通病、施工工艺通病、实体质量通病,采取具体可行的治理措施,有效治理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偏差超标、结合面处理不规范、蜂窝麻面现象严重、孔道压浆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确保工程“内实外秀”。
3.深入开展“监理人员讲责任”的新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监理现场旁站不到位,监理对问题处理记录欠缺不全、监理日志不详细无签字等问题,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监理单位整改到位。要组织开展对现场监理工作质量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责任心建设,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理,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进场、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现场管理、试验检测、工程验收等各个重要关口;对涉及结构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工艺、关键工序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做到重点盯防、严格旁站、及时检测。坚持独立抽检和旁站监理,及时认真审查施工方案,严禁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即进行施工的行为。对现场监理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将监理指令落到实处。
4.扎实开展工程安全检查考核管理工作。各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针对工程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对高空、水上以及施工用电等危险作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办理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全员意外伤害保险。要及时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未经验收合格的机具设备不得使用。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理职责,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核验,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5.对于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处理,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请于9月30日前反馈市交通工程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