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细则第2页
维护幼儿合法权益。注重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幼儿安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违反规定占用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市教育教学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育人与教育双重职责。将德育渗透于防保教工作中,努力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以幼儿为根本,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手段,全面落实课程目标,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师、幼儿关系融洽。
不得违反规定授课、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保育、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分数作为评价幼儿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与领导、同事、幼儿、家长建立平等、尊重、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文明执教,品行端正,举止端庄,语言规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不得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不得在园外机构兼职兼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幼儿财物或者通过擅自向幼儿推销或代购其他商品谋取私利,不得违反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幼儿费用;不得指责、训斥幼儿家长。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善于学习,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研究业务,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创新,积极参加防保教科研活动,崇尚科学实践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部分 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考核工作通知确定考核优秀比例,优秀等次名额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写入《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存档。“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0%以内。在此基础上增加优秀等次比例按以下标准掌握:考核年度内,单位工作受区县级综合表彰的增加3%,受市级综合表彰的增加5%,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增加10%,表彰项目依最高层次增加优秀等次比例,不重复增加但总体优秀比例不超过40%。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师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敬业奉献;依法执教,清正廉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防保教工作能力强、提升快,工作业绩突出;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幼儿。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高。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幼儿,廉洁从教,自觉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防保教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成绩好,坚持教书育人,品行端正。师德考核评议满意率较高。
不合格:思想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及责任事故,或有违纪现象,师德考核满意率低。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的汇总成绩名次居本单位同类人员下游的,不能定为优秀。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幼儿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幼儿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幼儿,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
3.擅自向幼儿家长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而谋取私利,向幼儿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财物的;
4.不能科学协调课时和户外活动安排,超量占用户外活动时间,加重幼儿健康负担的;
5.在幼儿面前接打电话或不说普通话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幼儿安全事故的;
6.对工作敷衍塞责,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从事与保教工作无关活动的;
7.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幼儿补课、在园外机构兼职兼课等,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8.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幼儿任何费用的;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防保教工作任务、干扰正常防保教工作秩序,损害幼儿利益的;
10.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 干扰、阻挠对违规办园行为调查处理的;
12. 指责、训斥幼儿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3.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部分 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办法
一、幼儿园分别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群众评议小组,领导小组由园班子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由在职教职工组成;其中教职会代表或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组成群众评议小组。负责本园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得分分值分别为50分、20分、10分。各小组根据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给每位教职工合理的打分,确定具体分值。
二、加减分项:
(一)爱国守法占3.5分。
1、随意诋毁和违反国家政策者(-0.5分);
2、出现有损于幼儿园及同事声誉的言行(-0.5分);
3、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0.5分);
4、在同事、幼儿中散播落后消极思想和言论者(-0.5分);
5、无故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活动(-0.5分);
6、不讲普通话者(-0.5分);
7、不服从幼儿园临时安排的工作(-0.5分);
(二)爱岗敬业4.5分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诸如接听或拨打手机者、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等)(-0.5分)。
2、不遵守幼儿园考勤制度,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1分);
3、不按要求提前备课,无教案进入课堂上课者(-0.5分);
4、工作敷衍,活动组织不力、纪律混乱者,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活动组织中出现工作失误者(-0.5分);
5、活动疏于管理而造成幼儿伤害情节较轻的(-1分);
6、擅自调课、擅离岗位处理个人事务者(-0.5分);
7、不按规定参加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活动者(-0.5分);
(三)关爱幼儿3分:
1、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中伤等语言暴力行为者(-1分);
2、有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1分);
3、有随意将幼儿赶出活动室者(-1分)。
(四)育人教书3分。
1、压制幼儿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幼儿参加兴趣活动者(-1分);
2、不注重幼儿习惯的养成,对幼儿错误放任自流者(-1分);
3、活动过多或过少,加重幼儿身体负担者(-1分);
(五)为人师表占4.5分:
1、指责、埋怨、训斥家长,向幼儿家长索取财物者(-0.5分);
2、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0.5分);
3、在幼儿面前做出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行为(-0.5分);
4、参加社会赌博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0.5分);
5、衣着不整,浓妆艳抹,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进活动室者(-0.5分);
6、无视规定在幼儿园任何场所闹事者(-0.5分);
7、猜疑诋毁他人者(-0.5分);
8、传谣信谣、随意发牢骚、说怪话、讽刺谩骂他人者(-0.5分)。
9、不能够团结同事,吵架、打架者(-0.5分)。
(六)终身学习1.5分
1、不按规定参加上级部门和幼儿园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考试者(-0.5分);
2、党员不按照要求参加党小组学习活动、没有学习笔记者(-0.5分)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按要求书写政治学习
者(-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扣满所占分为止。
(七)有以下突出表现的,一次奖励5分:
1、舍己救人、见义勇为;
2、主动救助贫困幼儿金额一次在500元以上;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产生广泛深远影响的。
三、否决项
1、出现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及事故的轻重酌情扣5—10分。严重者不予考核聘任。
2、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出现幼儿退园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酌情扣1—5分。影响恶劣的不予考核聘任。
考核形式
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采取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情况,并作出考核结论。
考核的基本程序:
1.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附件2)。其中,个人总结、《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须涵盖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内容。
2. 民主评议。即互评,幼儿园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和群众评议小组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评议结果分别占规定分值。
3.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幼儿、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评议内容要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各有侧重,客观公正,力求真实反映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重点考核教师的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情况。
4. 将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由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作出综合鉴定,并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 幼儿园行政主要负责人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6. 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将考核结果写入《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2.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评选表彰条件中对师德有要求的,须严格按照师德考核结果推荐申报,其中,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必须在评选年度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师德考核优秀;推荐申报市级综合表彰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评聘教师职务、认定教师资格,同等条件下,当年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
3.要大力弘扬宣传师德考核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展示优秀师德师风,优先提供学习培训和休养机会,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工作氛围。
4.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一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园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属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本细则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