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详细情况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基金管理(http://gs.tongji.edu.cn))。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2年;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医学类硕士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可查询:/tjyzw/examinee/examinee_info/mas_catalog_list.jsp。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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