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研究的界说
(一)教育研究的意义
教育研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意义:
(1)教育研究具有指导教育实践的功能。它有助于促进教育问题的解决,是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力教育研究通过对教育问题的探究为教育决策者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等关注教育问题的人提供参考。
(2)教育研究具有理论功能。它有助于教育科学理论体系的丰富和完善,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研究除了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实践提供支撑,对教育理论做出基于实践的解读外,还可能实现教育理论的开拓创新。
(3)教育研究能够帮助教育工作者增强研究意识,在实践中增长研究知识,发展其研究技能,提高其专业素养。特别是对于一线教师来说,通过教育研究能够使他们在教育实践中由单凭经验向依靠理论过渡,通过认识、学习和运用教育规律,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成为研究型或学者型教师。
(4)要解决教育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进行教育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科学体系。
(二)教育研究的类型
1、价值研究与事实研究
教育价值研究是以教育中的价值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类研究的总称,它重视教育研究中研究者的主体性和教育主体性的复杂关系,研究的结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主体或以研究主体为代表群体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教育观。
教育事实研究是对事物、事件、关系相互作用等进行描、观察、计数和测量的一种“实然”研究它主要回答“是什么”“在什么时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
2、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基础研究是以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形成新的学科认识,以发展、丰富或修正、完善教育理论为主旨的教育科学探究活动。
应用研究是指以为改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而寻求教育对策、制定教育方案、创新教育方式和方法等为主旨的教育研究活动。
3、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
定性研究通常是指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中通过观察、访谈等多种方法收集资料,运用理论或逻辑思维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解释教育现象中的本质及某些规律的一种研究。
定量研究是指研究者使用某些经过检测的工具对事物的可量化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检验研究假设或得出结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