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 新闻理论教程 含考研复习重点(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8-16


只要参与到新闻传收系统中的人,就可以看作是新闻活动主题。
广义上说,可分为五类:新闻源主体,新闻传播主体,新闻收受主体,新闻控制主体,新闻影响主体。
二,新闻活动主体间的总体关系
1,    不同活动主体首先是共同的新闻活动主体。
2,    不同主体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在新闻活动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3,    一定条件下,不同主体的角色可以重合和互换。
4,    不同主体间具有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关系。
第二节    新闻传播者
一,    新闻传播主体的构成
(一)高位主体
    所谓高位主体主要是指新闻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    高位主体是新闻传播总体目标的设计者和确立者,是媒体方针的制定者。
    高位主体是新闻传播活动规范的主要制定者。
    高位主体同时也是新闻活动的指导者和监督者。
(二)本位主体
    所谓本位主体是指直接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新闻工作者或传播者,它是新闻传播活动的核心力量。
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本位主体是新闻生产力的主要承担者。
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本位主体是新闻价值的主要发现者、创造者和传播者。
    本位主体是具有自身利益追求的主体。
高位主体与本位主体的关系
    首先,高位主体和本位主体在新闻传播的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具有明显的差别,处于不同的层次。
    其次,在新闻传播活动中,高位主体和本位主体的利益追求与价值目标具有一致性。
    再次,高位主体与本位主体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不一致性或冲突性。
    最后,在一些特殊的媒体机制中,高位主体与本位主体只有逻辑上的区分,没有实体上的区别。
第三节  新闻收受者
一、收受主体的构成及特征
    收受主体的构成是极其复杂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作出不同的类型划分,从而达到对收受主体的具体把握。与传播主体(主要是本位主体)相比,新闻收受主体处于“后在”的位置(可称为后在主体),有其自身的地位和特征。
(一)收受主体的构成
    按照接触新闻媒介的频率,或者说按照接触新闻媒体的稳定程度,可以把收受主体划分为:稳定型收受主体和偶然型或变动型(非稳定型)收受主体。
    按照接触新闻媒体类别的多少,可以将收受主体划分为:单一型收受主体与复合型收受主体。
    按照对一定新闻媒体接触的实际程度可以把收受主体划分为:现实型收受主体与潜在型收受主体。
    按照新闻传播媒体确立或形成的服务对象特征,可以将收受主体划分为:目标型收受主体与边缘型收受主体。
2收受主体的层次性构成
   首先,按照收受主体的社会存在规模或社会存在方式可以分为这样几个层次:
    一是社会化层次,即把特定社会作为整体的新闻收受主体来看待,这个社会一般是指整个人类社会和一定民族国家构成的社会。
    二是群体化层次,即把特定的群体或群体组织作为新闻传播的收受主体。
    三是个体化层次,即把每一个具体存在的人作为新闻传播的收受主体。
    其次,每一层次内部也有自身的层次结构,这种内部的层次结构在较为严格的组织性群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    再次,收受主体的素质差别,使收受主体形成了素质上的层次性。
(二)收受主体的特征
    大众化的存在特征
    自主化的接触特征
    个性化的需求特征
    多样化的人性特征
二、收受主体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一,收受主体是后在主体。
    第二,收受主体的新闻需要是新闻传播的根本动力。
    第三,收受主体是新闻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    第四,收受主体是反馈信息的主要来源。
第四节 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的关系
一、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关系的历史演变
   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的关系,有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关系样式或模式。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关系的演变,从新闻主体的角度,或更宽泛地讲从人的角度,生动地反映了人类新闻传播活动的历史面貌。
(一)传受不分的混沌关系
    传受不分的关系,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人们还没有“传”与“受”的角色意识。在实际的信息传播活动中,传受角色在不断地相互转换。传受不分的关系,从总体上使新闻传播与其他传播混为一体。
    新闻传播活动中传受主体不分的情况,是一种持续性的存在,将伴随人类历史的始终,不会因为人类新闻传播进入新的时代后就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这一点,我们在现实的新闻传播活动中看得非常清楚。
(二)传受分立的对应关系
    正是大众传播媒介的直接介入,从根本上打破了人与人之间以身体为中介的直接新闻传播方式,变成了以大众传播工具为中介的间接传播,使传播者和收受者居于新闻传播媒介的两端,分立对应而存在。
    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的分立对应关系,意味着传播主体意识与收受主体意识的强化和自觉,意味着传与受的矛盾,显化为新闻传播的主要矛盾,新闻传播正是在双重主体的对立统一中求得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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