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当代史复习资料(超详细版本)(9)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6-12-15
2、苏联是如何帮助东欧各国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
苏联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帮助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组建并扩大共产党的影响,从而建立人民民主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通过指示援助东欧各国的共产党在反法西斯战争中联合其他的反法西斯政党和团体,组成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使其不断的成长壮大并成为主要的领导者。如波兰的共产党就是直接被扶上台的。
(2)在反法西斯战争中不断成长起来的政党,在苏联的援助下,帮助或者直接打击各种资产阶级的政党,使共产党在议会选举获胜并执掌政权。
(3)苏联通过《雅尔塔协议》等协定的势力范围。出兵东欧各国,打败法西斯政权和德国的傀儡政权,为各党派的成长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4)在苏联的东欧势力范围内,以武力的形势保护着法西斯国家政权免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干涉、控制和颠覆。
3、波兹南事件
1956年夏发生在波兰西部城市波兹南的一次流血冲突事件。战后波兰照搬苏联模式,片面发展重工业,造成国民经济严重失调,人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1956年6月28日,波兹南的斯大林机车车辆制造厂的工人因要求增加工资、减税遭拒绝而游行示威,但为人利用,演变成流血冲突,政府出兵平息。事后,波兰党中央和政府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及教训作了实事求是的分析。
4、匈牙利事件
拉科西执政时期,匈牙利大搞全盘苏化,引起人民强烈不满。1956年10月,布达佩斯各大专院校学生要求党和政府改组党的领导机关,改革经济体制,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反对苏联干涉内政。部分党政领导人的粗暴压制,使和平游行演变成流血冲突。苏联两次派兵镇压,史称“匈牙利事件”。该事件性质十分复杂,开始是匈牙利人民要求民主、自由,要求摆脱苏联模式的斗争,后被外国势力和国内反对势力利用。
三、苏联和南斯拉夫关系的演变(冲突与和解);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
1、冲突与和解:
苏南冲突是指苏联与南斯拉夫党和国家之间发生的导致关系破裂的争执与冲突。苏、南两国共产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已存在分歧。苏联承认南流亡政府而对南共领导的临时政府不甚支持,未与南共商议与英、美就南斯拉夫有关问题达成协议。战后初期两国摩擦加深。苏共以领导党自居,干涉南内政,要求南照搬苏联模式,批评南在外交上下与苏磋商。两国经济关系不够平等互助。南共对此有所抵制。1949年,苏联与东欧国家断绝与南斯拉夫的贸易关系,对南施加政治、经济和军事压力。同年11月,情报局再次作出决议,攻击南共是帝国主义的奴仆,号召南人民推翻南共领导人的领导。苏联及东欧国家完全断绝与南的关系。苏联的大党主义和大国主义是苏、南冲突的根本原因。1955年,苏共中央第一书记赫鲁晓夫访南,对苏、南关系遭到破坏表示遗憾。双方签署《贝尔格莱德宣言》,两国关系正常化。
矛盾所在:一、争夺社会主义世界领导权问题、南斯拉夫区域霸权与苏联社会主义世界霸权问题,即南斯拉夫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处于第二大的地位,故而总有一些高高在上的态度,特别是南斯拉夫是自己取得独立故其对苏联没那么听从,并且其自主建立自己的国内政策,同时又批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之不足,这些是与苏联相冲突的。况且南斯拉夫还公开指责斯大林,更引斯大林不满;二、的里亚斯特问题;
影响:一、影响到苏联的国际地位,西方国家借口于此而攻击苏联,也引起社会主义阵营内部不合,苏联看到内部的不合又加大对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控制这无疑又加重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疑虑认为苏联不可靠,从而激化了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矛盾;二、对于南斯拉夫来说影响到其之建设,因为西方国家对其存有疑虑而不会很积极的支持而社会主义阵营内由于苏联的压制也不会和南斯拉夫接触,而苏联同时又对其进行封锁与压制;
2、南斯拉夫自治制度
一、原因:
第一,南斯拉夫认为,苏联式的中央集权制有很大的消极后果。在中央集权制下,由国家直接管理经济,工人不能直接管理企业,不能充分发挥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工人不能从物质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另外,管理机构庞大,非生产人员增加,效率低,浪费大,而且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因此,必须改变中央集权制,实行自治道路。第二,实行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有效办法。南斯拉夫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有30多个民族。通过自治原则给各共和国和各地方以更大的权限,可以促使各民族的发展保持平衡,有利于解决矛盾。第三,南斯拉夫有自治传统。在反法西斯斗争中,南共在解放区建立了人民解放委员会,工人接管了资本家的工厂,恢复并管理生产。南共认为这是自治制度的最初萌芽。第四,南斯拉夫之所以走上自治道路,最直接、最现实的原因是苏南冲突以及苏联东欧国家对南斯拉夫实行的经济封锁、政治压力和军事威胁。1948年苏南关系破裂后,南斯拉夫处境极其困难。这就在客观上迫使南斯拉夫作出选择,不是继续按照苏联模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是根据自己的国情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以铁托为首的南斯拉夫共产党决定从本国国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突破传统社会主义模式,探索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内容/特点:
内容:①在物质生产领域建立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劳动组织和联合劳动复合组织,由劳动者选举工人委员会进行管理。它被认为有利于直接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保证劳动者获得对生产资料的管理权以及除了整个社会需要而提出的资金之外的企业收入的分配权。它可以使劳动者真正成为自己劳动成果和条件的主人,杜绝私有垄断和国家垄断。
②在社会事业部门建立自治利益共同体和其他自治组织以及社会政治共同体等自治形式,在其中建立代表会议,对教育、科学、文化、保健等部门向经济部门提供劳务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决定。
③在区、自治省和共和国以及联邦,建立代表团制议会,作为劳动人民的直接政权。劳动者和其他公民用直接的无记名役票方式从基层组织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组成代表团,从代表团成员中选派代表参加区、自治省、共和国和联邦议会。
特点: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既是一种政治制度,又是一种经济制度。
这种制度在政治方面的基本特征是:在党的领导体制方面,变党的领导作用为引导作用;在国家政权体制方面,实行以代表团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在政治体制方面,大规模改组和精简国家管理机关,实行权力下放和分散管理的原则。
自治制度在经济方面的主要特征是:
第一,在所有制方面,变国家所有制为社会所有制,即生产资料属于一切从事劳动的人民所有,而不属于任何人、集团或国家所有。社会所有制取消了国家在生产资料之间的中介作用,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起来。社会所有制被看作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是自治制度的基础。
第二,在计划体制方面,变国家指令性计划为自治社会计划,同时注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国家只编制和下达指导性计划,提供各种信息,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挥其最大的独立自主作用。
第三,在管理方面,由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改为工人直接管理,在企业中建立工厂委员会,使之成为工人管理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四,在价格体制方面,改变国家决定价格的做法。1965年以前,实行一部分价格由国家规定,另一部分价格由市场决定的双重价格。1965年以后采用国际市场价格作为出口商品定价的标准,使企业成为决定价格的主体。
第五,在收入分配体制方面,提高企业控制和支配收入所占的比例,减少国家控制的比例,劳动成果的分配主要由参加劳动的联合劳动组织直接决定。
第六,在对外贸易方面,实行开放政策,取消国家外贸垄断制。
三、阶段:
南斯拉夫的自治道路是从1950年开始确立的,就其内容和范围发展来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人自治(1950-1963年)。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是以工人自治开始的。1949年初,在215家企业中建立工人委员会作为试点。1950年6月26日,联邦议会通过《关于劳动集体管理国家经济和高级经济组织的基本法》,标志着自治制度开始确立。此后,政府把工厂直接交给工人管理,实行工人自治。
第二阶段,社会自治(1963-1971年)。1963年,南斯拉夫联邦议会在总结工人自治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改革社会经济和社会结构,通过了《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除党和军队外),社会事业单位均实行自治,从而使自治越出了工厂范围,发展成为社会自治。
第三阶段,联合劳动(1971年以后)。1971年,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要求各个经济部门按联合劳动原则进行改组。1974年5月制定的新宪法和1976年通过的《联合劳动法》,把联合劳动确定为社会主义自治制度的社会组织原则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自治的联合劳动日益完善。
四、失败原因/影响:
1.从自治社会政治体制来看,这一体制的构思和确立原本是针对过去苏联高度集权体制弊端的,它试图以新的自治社会制度来克服联邦国家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的倾向,加强联邦范围内各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力,并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理论上说,集权式的政治体 制必然妨碍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而扩大地方、基层和广大劳动者的权力和权利,实行充分的社会主义民主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特征。从实践来看,分权往往引起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在多民族的国家甚至发生民族主义、分立主义。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在南斯拉夫政治体制运转中始终存在。南斯拉夫从高度中央集权转变为过度分散,联邦国家的宏观调控权力极大削弱,导致共和国和自治省的地方集权主义。
2.从民族矛盾和冲突与社会自治制度的关系来看,民族矛盾和冲突是促使南斯拉夫国家 解体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的最直接而又深刻的原因。
3.从南共联盟本身发展来看,南共联盟从一个作为统一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变为带有各民族色彩的“联邦化”的政党,是南斯拉夫国家解体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的根本原因之一。
4.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理论上的误区,是社会主义自治制度失败的极其重要而深刻的原因。南斯拉夫走上发展社会主义自治道路,从理论上来说,有一定的必然性,也有某种偶然性。在南苏公开决裂之后,南更清楚地认识到旧体制所造成的弊病和不良后果,全而批判苏联的模式,并坚定地走自己发展社会主义自治的道路,试图针锋相对地克服旧体制的一切弊端。这种对着干的结果出现了另一种理论和实践上的“超前”的现象,即试图以另一种所谓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各种自治关系和形式)去促使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华础的加强。这样在理论上恰恰违背了生产关系应适应生产力水平和上层建筑应适应经济墓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原理。
四、勃列日涅夫时期与戈尔巴乔夫时期(勃列日涅夫的主张、武装干涉布拉格之春、“新思维”外交,东欧剧变、苏联解体)
1、勃列日涅夫时代苏联的对外政策。
(1)缓和与美国的关系。苏联这一时期对外政策的核心是与美国缓和关系,避免核战争。但非核战争的结果是美苏的争夺取决于常规武器,而常规武器的军备竞赛导致军费开支的增加,这就阻碍了苏联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因为高额的军费开支,美苏开始谈判缓和关系。首先是防止核扩散,1968年7月双方签订了《防止核扩散条约》,有100多个国家签字。1972年双方又签订了《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公约》和《限制战略进攻性武器临时协定》。1779年,苏联出兵阿富汗,双方谈判中止,到戈尔巴乔夫与里根时代才恢复上述谈判。
(2)允许东欧改革与“有限主权论”。苏联与东欧的关系也发生重大变化。勃列日涅夫允许华沙条约国进行经济改革。匈牙利、波兰等东欧国家都进行了经济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不过这些国家的改革由于未能脱离苏联模式,都没有取得突破性发展。只有东德由于1972年与西德双方互相承认,发展了贸易,所以经济发展得到一定帮助。苏联并不反对东欧各国寻求西方经济援助以及发展同西方的贸易。因为东欧经济的发展也就援助了苏联。但是为了确保苏联在东欧的支配地位,苏联部队作为华沙条约国成员国军队,仍驻扎东欧。
勃列日涅夫还提出“有限主权论”,即东欧国家的主权是有限的,必须服从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利益,否则苏联将出兵干涉。苏联对东欧有两个要求:第一参加华沙条约国组织,第二是各国必须由共产党掌权。1968年8月20日,苏联坦克开进捷克首都布拉格,镇压了杜布且克改革。这一事件被称为“布拉格之春”。事后,勃列日涅夫正式提出了“有限主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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