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知识考研要点(12)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30


2、“燕云十六州”问题是怎样产生的?
“燕云十六州”又称“幽云十六州”或“幽蓟十州”,是被石敬瑭割让给契丹的地方。石敬瑭原为唐明宗时太原节度使。为了当皇帝,甘愿给比自己小十余岁的耶律德光当儿子,而且乘后唐内乱之机,把幽、蓟、瀛、莫、涿、檀、顺、新、妫、儒、武、云、应、寰、朔、蔚等割给契丹,以换得契丹援助,灭唐建晋。燕云十六州以今北京、大同为中心,东至河北遵化,北迄长城,西至山西神池,南至天津海河以北。此后,辽以此为根据地,对北宋等政权形成很大的威胁。
3、周世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周世宗(954-959年在位)继位后,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经济上,开垦荒田,处理逃户庄田,保护边民生产,优待从辽返国的逃户,打击寺院经济势力;均定田租,取消一些贵族地主的免赋特权,调整征收时间;兴修水利,整顿漕渠。在政治上,破格任用魏仁浦为相;整顿科举,澄清吏治;下诏求谏;并欲做到“刑赋不滥”。在军事上,处斩逃将(樊爱能、何徽等七十余人),严申军纪,挑选精壮,裁汰羸弱。这些改革顺应了当时全国人民要求结束分裂割据、实现国家统一的共同愿望,从政治、经济、军事上为北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十国是指哪些国家?
十国是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荆南(即南平)和北汉。
(1)吴。杨行密所建,都扬州。937年,徐知诰废吴帝自立,吴国亡。
(2)南唐。徐知诰建,都金陵。975年被北宋所灭。
(3)吴越。镇海节度使钱镠称帝,建吴越国,都杭州。978年被北宋所灭。
(4)楚。唐潭州刺史马殷建,都长沙。951年,被南唐所灭。
(5)前蜀。王建建,都成都,史称前蜀。925年,被后唐所灭。
(6)后蜀。孟知祥建,都成都,史称后蜀。965年,被北宋所灭。
(7)南汉。唐岭南节度使刘隐建,都广州。971年,被北宋所灭。
(8)荆南。后梁荆南节度使高季兴建,都江陵。963年,被北宋所灭。
(9)闽。唐威武军节度使王审知建,都福州。945年,被南唐所灭。
(10)北汉。后汉刘知远之弟刘崇建,都太原。979年,被北宋所灭。
公元960年,赵匡胤代周建宋,先后灭掉南唐、吴越等国。979年灭北汉,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局面。
五代时南方经济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五代十国时,中国南方的经济情况和北方比较来说,是发达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1)自安史之乱后,南方经济发展的水平较高,在此基础上发展,当然就会显得发达些。(2)无论是唐朝的安史之乱,或者五代的军阀混战,主要战场都在北方,南方也没有受到契丹统治者的杀掠,故所受破坏较少,便利了社会经济的发展。(3)北方战乱频仍,不少人民或西迁西蜀,或南迁江南,交流了北方的生产技术的经验,更增加了南方的劳动力,给南方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4)唐朝以来的陈硕贞、袁晁、方清、裘甫等起义都爆发于南方。黄巢大起义也给南方地主豪强以沉重打击,削弱了它们的统治。由于南方具有这些有利条件,在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下,便出现了南方经济的上升。经过五代,全国的经济文化重心已从黄河流域逐渐转移到了长江流域。
1、“陈桥兵变”是怎么回事?
“陈桥兵变”是赵匡胤策划的夺取后周政权的军事政变。后周显德元年(959),后周世宗柴荣病死,主少国疑。殿前都点检、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与禁军高级将领石守信等在军队中握有实权。次年元旦,风闻契丹和北汉发兵南下,后周宰相范质等人匆忙派遣赵匡胤统率诸军北上抵御。大军行至陈桥驿,赵匡胤弟匡义和归德军掌书记赵普授意将士把黄袍加在赵匡胤身上,拥立他为皇帝。正月初四,赵匡胤率军回师开封,逼使恭帝禅位,轻易的夺取了后周政权,改国号为“宋”。
2、为什么说北宋的统一是“局部”的?
赵匡胤在北宋建立后,采取“先南后北”的策略,开始了统一事业。963年,宋用兵湖南,假道荆南。荆南在十国中最为弱小。宋军遂乘势占江陵,荆南国君高继冲降。宋得3州之地。接着又出兵湖南,得州60,县214。不久,又先后出兵,灭了后蜀和南汉。975年,宋灭南唐,李煜被俘。得州、军21,县108。979年宋太宗赵光义亲征太原,刘继元降。得州、军11,县41。至此,北宋终于结束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局面,但这并不能笼统地称之为全国的统一,因为长城内外还有辽等政权与之对峙。所以,我们只能说北宋的统一是“局部”的统一。
1、北宋王朝是怎样加强中央集权的?
北宋建立以后,为了改变节度使割据的局面,宋太祖、太宗以及其后继者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首先,在地方削减州郡一级长官的权力,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又以文臣任州郡长官,另设“通判”以牵制之。后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并陆续在各路设四司,临时指派朝官兼领,极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其次,在中央分割宰相的权力,不但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作副相,还把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分宰相的军权,以三司使分取其财权。
第三,改革军制,禁军不再设最高统帅,罢殿前都点检等职,设“三司”,派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人来担任将领,而以枢密院掌握发兵之权。同时,实行“更戍法”。
第四,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在边境上只屯驻少量禁军,对辽、西夏采取被动的守势,而将重兵驻扎在内地。
第五,发展科举制,严格考试程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
2、北宋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北宋初年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建专制集权政治的弊端也产生了“冗兵”、“冗官”和“冗费”日甚一日,封建国家陷入“积贫”、“积弱”的局势之中。
1、北宋与辽的关系如何?
宋辽关系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北宋伐辽,大败而归。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灭北汉,乘胜北伐幽州(今北京市)。由于宋军连续作战疲乏,最后在高梁河一带大败而归。此后,辽兵时常南下骚扰。雍熙三年(986),宋军再度分兵三路北伐。中、西两路进军顺利,收复了不少地方。但东路军在岐沟关(今河北涿州市西南)被契丹主力打败。宋太宗急令宋军撤退。通过高梁河与岐沟关两次决战,契丹在军事上掌握了极大的优势。
第二阶段,辽军南侵,与宋签订“澶渊之盟”。1004年辽圣宗、萧太后率二十万辽兵大举南侵,中外震惊,宋真宗询问诸大臣退敌大计。寇准竭力劝真宗亲征。辽军与宋前锋军尚未交战,辽军统帅萧挞览察看地形,被宋军床子弩射死.使辽军锐气受挫。宋真宗到澶州(今河南濮阳),亲临澶州北城(以黄河居中,分为南北城),宋军见皇帝出现在城楼,欢呼声传至数十里外,士气大振。辽初战不利,又失大将,又见深入宋境有后顾之忧,双方议和。最后宋辽议定“澶渊之盟”: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真宗称辽圣宗母萧太后为叔母,宋岁输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辽国撤兵。
第三阶段,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基本处于和平状态。澶渊之盟以后,宋朝因为社会矛盾的发展和畏辽的失败主义情绪占据上风,再也不想对辽用兵了;而辽朝因为每年能够通过澶渊之盟得到大批银绢,又看到一时无力灭宋,也乐得与宋相安无事。所以此后宋辽双方处于相对稳定时期。
2、北宋在与辽的战争中经常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宋太宗曾率兵北伐契丹,结果一败于高梁河,再败于柴谷关,从此一蹶不振。从人数及国力来讲,契丹皆不及宋,为什么宋方会惨遭失败?原因是:(1)五代以来,中原失去了燕云十六州,地形非常不利。(2)北宋中央集权制的措施产生了许多副作用。①从中驭将,皇帝掌握大将的一切行动,临以监军,委以陈图,使其不能随机应变。②战略失误。分兵把守,“以孤城之众,而抵契丹倾国之师”。③军事腐朽。军队缺乏正常训练;将帅无常兵。(3)契丹军队精锐,战术灵活。
1、北宋“积贫积弱”的原因是什么?
“积贫积弱”是北宋王朝政权统治的一大时弊。它对北宋王朝统治政策的制定,北宋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以及与辽、西夏等民族政权的关系,都影响至深。形成原因主要有:
(1)“守内虚外”的指导思想是导致“积贫积弱”的基因。北宋统治者在建国初就以“守内虚外”为原则。表现在:在军事方面,采取了饥年募兵之策,这样做虽达到了防止内乱的目的,但却使军队成了难民收容所,不仅兵额扩大,且战斗力极弱;在治军上,宋太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剥夺高级将领的军权,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采取“更戍法”等,进一步消弱了军队战斗力;在政治上,推行官职分离,为日后的冗官误国造成了伏因;在经济方面,宋太祖采取不抑制兼并政策,并且官员有免税权,势必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
(2)后世君主不思改革是形成“积贫积弱”的重要因素。宋太祖在各项制度中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种子,宋代后世君主的墨守成规、不思改革也是形成“积贫积弱” 的重要因素,使其由可能变为现实。例如,在军事方面,仍实行募兵制,素质日益下降;在军队的配置上,后世君主们仍奉行内重外轻之势;在政治、经济上,宋代后世君主不思变革,全力贯彻太祖创立的各项制度,形成“三冗”,导致“积贫积弱”的局面。
(3)军政腐败及其他因素加速了“积贫积弱”的局面的形成。军法废弛,军队管理混乱,不行军法,使宋军士气丧尽,进而在与辽的频繁交战中,一败再败,形成“积弱”之势。同时,财政管理混乱,再加上“用非其人……坐致匮乏”,加速了北宋“积贫”之势的形成。
总之,“积贫积弱”的局面在北宋初的一系列改革中不断形成并加深,一直影响到后来的南宋。
2、为什么说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北宋中期,“三冗”、“两积”问题十分突出。宋王朝逐步陷入“内则不能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的全面危机之中。王安石在嘉祐四年(1059)上书给宋仁宗,要求大力改革,但这封言事书没引起最高统治集团的重视。宋神宗即位后,让他主持改革。在王安石看来,北宋国家贫困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生产少则民不富,民不富则国不强。而农民之所以贫困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兼并之家“侵牟”和“蚕食细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政府只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却不帮助他们兴修水土之利,不在“播种收获”时候“补助其不足”。因而,王安石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即动员所有的劳动力去从事生产,以发展社会生产。而为了使农民有从事生产的条件,又必须“摧制兼并”,减免徭役,耕种时节加以补助,并“为之修其水土之利”。
根据以上认识,王安石先后在财政、军政以及教育方面制定和推行了一些新法。
(1)在财政经济方面,以“富国”为目的,颁布六条法令:①青苗法:各地方政府每年两次放款,按户等高低规定贷款数目。借贷期限为半年,出息二分。②农田水利法: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其工料由当地居民按户等高下分派。③募役法:差役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募役的费用,由管辖区内的主户按照户等高下分担。④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然后将田地亩数、主人姓名、土质肥瘠等级登记上册,并按土质好坏分为五等,均定税额高低。⑤市易法:由政府拔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平价收购不易脱售的货物,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⑥均输法:由东南发运使根据中央的需要,灵活调配东南六路漕运京师的各种物资,以减少重复、浪费。   
(2)在军政方面,以“强兵”为宗旨,实行四项新政。①置将法:把禁军固定在一定辖区,由固定的将官就地加以训练,“使兵知将,将练其兵”。②保甲法:把农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农闲练武,大保每夜派丁巡逻。另外,还推行保马法和在开封府设军器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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