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P与B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应P要求,G银行开出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保函规定:如果P未能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契约责任,我行保证赔付你方之损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马克。(In theevent of P defaulting Inperformance of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e above mentioned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we wi11 pay you the amount of your loss up to a maximum of DM 10 million.)
请问上述保函属于 URDG适用范围吗?
分析:这是一份保证书,担保人的责任取决于委托人的违约,且仅限于受益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所以上述保函不适用于URDG。
【案例分析】
案情同上,但保函规定:我们保证凭首次书面要求向你方支付索款要求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马克的款项。(We nudetake to pay you on first written demand the amount Specified in Such demand up to a maximum of DM10 million.)
请问上述保函属于URDG适用范围吗?
分析:这是一个见URDG范畴内真正的见索即付保函,因为付款责任仅仅取决于书面要求文件的提交,支付金额也仅取决于要求书本身和限定最大责任的保函条款。
【案例分析】
P与B签订了一份销售货物给B的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要求G银行开立了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以防止P不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与销售合同相符的货物。该保函仅表明其开立与所述销售合同相关,并保证凭首次书面要求向B支付最高不超过5000法郎的款项。P向B发了货,而B却声称P所发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迟装。P对此提出异议。但B凭保函提出要求。G银行并不关心基础销售合同,即使保函中提及该合同也是如此,只要B提交了与保函相符的书面要求,G银行就必须付款。
【案例分析】
应合同当事人P的要求,IP银行安排B的当地银行G凭其反担保函开立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反担保函规定,当G银行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其保函项下量差人已向翼提出要求时,IP银行同意向G银行支付不超过规定最高限额的款项。随后G银行凭反担保函提出要求并提交了所要求的声明。虽然要求出于诚信,但由于B的索款要求不符合保函规定。
G银行实际上并未对B产生支付责任。尽管如此,IP银行仍须向G银行付款,因为反担保函的条件已被满足,而 IP银行无需关心 B对G银行提出的要求是否有效。
【案例分析】
见索即付保函项下受益人通过电话提出索款要求。这不符合URDG所要求的书面要求形式,除非电话信息能够或并将转变成文字形式。
【案例分析】
见索即付保函项下受益人以传真形式提出索款要求。担保人有权拒付,因为尽管传真是一种电子通讯方式,但它未经证实。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和适当的做法是要求对传真以可证实的指示加以确认。
【案例分析】
G银行开出一份担保P供货的保函。如打算使保函于指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后失效,保函应规定凭提交指定机构签发的,声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质量检验证明而失效。
【案例分析】
G银行开出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B将其转让给T,随后T提交了书面要求书及保函规定的其他单据。除非保函或其修改明确声明保函项下索赔权可以转让,G银行无义务付款,因为无论B与T之间的转让有无效力,由T提出要求都不符合保函规定。但不能禁止B提出要求并指示G银行将款项付给T。
【案例分析】
G银行开出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随后B通过往来银行BB银行向G银行提交了书面要求书及保函规定的其他单据。只要提交的符合保函要求,G银行必须付款,因为BB只是作为B的代理人提出要求,而不是作为受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案例分析】
G银行开出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B将保函项下全部款项让渡给T,B向G银行提出要求,G银行付款,T对B的权利不在URDG范围之内,而应由管辖 T和B之间关系的法律决定。当然,URDG并不排除T宣称根据适用法律可能拥有要求B交还G银行对B作出的任何付款的权利。
【案例分析】
P要求其往来银行IP银行通过其当地代理行G银行凭IP银行的反担保函开立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IP银行要求G银行开立保函并向其出具了反担保函。在G银行向B开立保函之前,IP银行接到P的指示要求撤销保函,但IP银行在未得到G银行同意之前不能撤销反担保函,G银行尚未开立自己保函的事实与此无关。然而,IP银行应毫不延误地与G银行联系,要求撤销其以前开立保函的指示(假定该指示仍未被执行)。如果G银行事实上尚未开出保函,它应当停止开立函并解除IP银行在反担保函项下的责任。
【案例分析】
G银行3月l日开立一份以B为受益人的保函,规定于4月1日生效。3月14日委托人P指示银行撤销保函。G银行必须拒绝执行该项指示。保函自3月1日开出后即不可撤销,而保函的生效日,即4月1日代表的可凭保函提出要求的最早日期,但该日期与保函变为不可撤销的时间无关。
【案例分析】
P和B签订了一份金额为8亿马克的建筑合同,合同规定预付款为8000万马克,工程进度款项凭建筑师的表明相关阶段完工的进度证明支付。预付款凭预付款保函支付,该保函规定:保函金额随建筑师进度证明的提交及款项的支付依次递减,此规定符合URDG第8条要求。
【案例分析】
本例基本情况同上例,只是保函规定保函金额随着委托人第一特定履约阶段的完工按规定金额递减。除非完工可被理解为仅是要求提交证明完工的合理单据(例如建筑师证明),那么,规定的条件就是非单据条件,不符合URDG第8条要求,并同URDG的单据化特征相违背,因为担保人被要求自己去证实相关的工程阶段已实际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