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它们不是两次劳动,更不是两种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不存在只有具体劳动没有抽象劳动的劳动,也不存在只有抽象劳动没有具体劳动的劳动。
劳动二重性学说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创立,创造价值的劳动才被明确地归结为人类的抽象劳动,并把它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才使劳动价值论奠定在牢固的基础上,确立了真正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3、商品的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也就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计量。劳动量是用劳动的天然尺度即劳动持续的时间来计量的,而劳动时间又以时间单位(小时、天)作为计算标准。所以,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时间。
生产同一种商品,有许多个别生产者。每个个别生产者生产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称为个别劳动时间。由于个别生产者使用的生产工具不同、劳动努力程度不同、劳动熟练程度不同和其他各种因素不同,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会不同。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生产个别商品的这种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里的“社会”是指在生产同种商品的生产者的范围内的社会。“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某一时期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生产者具有的生产条件。
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胜任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才能从事的劳动。当然,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是相对的,随着科学技术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和发展,过去的复杂劳动可以变成较简单的劳动,整个社会简单劳动的水准可以比过去更高。
在相同的时间内,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不相等的。复杂劳动折合或换算为若干倍的简单劳动,不是由商品生产者自觉进行的,而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
商品的价值量是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联系在一起的,因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发生了变化,商品的价值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效率,通常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来衡量。劳动生产率可用公式表示为:
劳动生产率=产品量/劳动时间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决定和影响劳动生产率变化的有多种因素,包括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组织形式、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在生产工艺上的应用程度、技术装备及原材料的质量和自然条件等等。
4、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简单商品经济是以社会分工和私有制为条件的,这两个条件决定了生产商品的劳动同时具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两重性质。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具有私人劳动的性质,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是由他私人决定的。而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又是互相联系的,是为满足社会需要而进行生产劳动,因而又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这样就产生了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解决,通过交换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得到社会承认,转化为社会劳动,成为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因此,作为私有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不仅互换不同的使用价值,而且实现了相互之间的劳动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