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讲,2019年试题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基础但不失灵活性,试题看似都是一些基本法学问题、甚至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但是深入思考下去就会发现暗藏玄机,实则杀机重重。如果不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思维能力,要想取得理想成绩绝非易事。如果要用一句最为贴切的话来形容2019年的试题,那就是“简约而不简单”。这种命题特征和考查要求,是人大法学考研近几年不断变革和摸索的结果,相比往年试题侧重于考查对基础法学知识点掌握的准确度来讲,现今这种考查模式和要求没有降低对基础的要求,但是提升了对法学分析思维能力和法言法语表达能力的要求。
2020年人大法学考研备考中一定要深刻认识这种命题特征和规律,并仅仅抓住考查要求而有的放矢,以避免本末倒置而与成功失之交臂。可见,就如愈为基础的概念和原理等内容愈加重要一样,人大法学考研中最为基本的复习方法和细节愈是你人大法学考研成功的关键。否则,就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样,势必就会南辕北辙,劳而无功!在我们的法律学习中我们不是高度重视了基础,相反而是眼高手低,在现今人大法学考研中我们不是真正理解和把握了复习的方向和方法,而是因为随心所欲和自以为是耽误了时机和复习。
2019年人大法学考研真题及解析
中国宪法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抽取的几段话。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新增的有关司法责任制的规定。
问题:⑴“基本法律”是指什么?
解析: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法律又可以分为基本法律(简称“基本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又称“普通法”)。基本法律,是指除宪法外,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某一领域的重大和事关全局的基本社会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即为基本法律。材料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即是基本法律。
⑵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律有何限制?材料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组织法》的修改是否符合该限制性规定?
解析:立法权,即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指定、修改和补充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最主要的职权,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最主要的经常性工作。
材料二为最 新修订的《法院组织法》新增的一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宪法原则,这属于对我国法院组织法的重大修订,也即属于对我国法院组织和工作方式和原则的修订。这将导致我国人民法院的基本组织体系、基本活动准则等,特别是会对法官的地位和工作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从《法院组织法》的增删修订情况来看,客观上这次《法院组织法》不仅体例结构由3章增加为6章,而且删除了众多原总则中的基本原则,并新增了大量法条。因此,这种修订的幅度是否为部分补充和修改,以及这种修订是否与基本原则相抵触很难界定。我们认为,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组织法》的这种修订应当界定为对基本法律的全面修改,且在《法院组织法》总则中新增“司法责任制原则”这种对人民法院组织和工作方式产生牵一发而动全一身的修订构成对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抵触。
⑶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
解析: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负责合宪性审查工作。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依照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其中包括监督宪法实施、进行合宪性审查工作。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进行合宪性,可以明确区分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按照目前的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既进行合宪性审查,又进行合法性审查,其所进行的审查属于合宪性审查还是合法性审查,难以区分,易于使社会成员产生我国国家机关的违宪行为数量巨大的错觉。
二、材料分析(20分)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对网络用户发布的信息及其相关网络活动进行管理和处置的规定。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监察机关对职务犯罪实施技术调查措施的有关规定。
问题:⑴材料一种的规定可能会对公民的什么基本权利形成限制?对该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解析:材料一中的规定会限制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⑵材料二中的“有关机关”是指哪些机关?为什么?
解析:材料二中的“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于监察机关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案件,要按照规定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执行,监察机关不能自己执行。
虽然材料二所规定的监察机关对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但并不意味着监察机关只要办理上述犯罪案件,都采取技术调查措施,而是要采取审慎的原则,根据调查犯罪的实际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是打击职务犯罪的需要,同时也涉及公民、组织的基本权利。因此,技术调查措施一定是在使用常规的调查手段无法达到调查目的时才能采取的手段。
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必须依照规定,履行严格的批准手续,在批准与否上一定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要审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对调查这一案件是否是必需的,对既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又可以通过其他的调查途径解决问题的,应当采取其他的调查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