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硕复试真题答案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0-03-10

1、刑法

1.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 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于案件有关的重要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两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都有相同之处,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1)行为的对象不同。本罪的行为对象主要是人贩,而后罪的行为对象是任何公民。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对与案件有关的重要情节,后罪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

(3)行为内容不同。本罪的行为内容包括陷害他人或者包屁犯罪,而后罪则只是陷害他人。

(4)行为实施的时间不同。本罪是发生在立案以后的刑事诉讼法过程中,而后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

(5)行为的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后罪则是一般主体。

3. 主犯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主要包括两种犯罪分子,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另一种是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1)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智慧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居中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

(3)聚众犯罪有三种形态:

一是全体参与者都构成犯罪。

二是聚众者和主要参与者都构成犯罪。

三是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这种情形下就要具体论订。如果居中犯罪中的聚众者只有一人,这类聚众型犯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如果聚众者为二人以上,则构成共同犯罪,此时要根据行为人的作用大小认定主犯,当聚众者都起主要作用时,则皆为主犯;当聚众者的作用有主次之分时,则其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4.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以及与既遂、中止、预备的区别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形态。未遂的成立条件有:

(1)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着手,是指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2)犯罪分子未能得逞。未能得逞,是指犯罪分子未能圆满的实现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3)犯罪分子未能得逞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意志的原因,比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组织、自然力的阻碍、物质的阻碍、犯罪人能力不足等。

犯罪未遂,可以分为能犯的未遂和不能犯的未遂,以及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5. 绑架罪的行为模式

绑架罪,是指以胁迫第三人为目的,采取强制力控制人质的行为。绑架罪有两种行为,一为为了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二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主观方面:前者要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与出卖为目的以外,以获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后者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为目的。

客观方面:前者既有绑架行为,又有勒索财物和要求获取其他利益的行为。后者一般只具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客体方面:前者侵犯的可能是复杂客体,也可能是单一客体。后者只能是单一客体。

6. 我国刑法关于死刑适用对象的规定

死刑,又称生命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死刑的适用条件。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的适用对象。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或者

死刑的适用程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的执行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7.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微笑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行为的内容不同。抢劫罪以暴力、暴力相威胁为其行为内容;敲诈勒索罪仅限于威胁、胁迫,不当场实施暴力,而且威胁的内容不只是暴力,还包括其他非暴力威胁。

(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的威胁当着被害人的面实施,一般是用言语或者动作来表示;敲诈勒索的威胁可以是当着被害人的面,也可以是通过第三者来实现,可以用口头的方式来表示,也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来表示。

(3)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是在实施威胁、要写之后取得他人财物。

(4)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法律不要求其劫取财物的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刑法规定以数额较大作为敲诈勒索罪的必要要件。

8. 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视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公共财物: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9. 从犯以及从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分两种,一是共同犯罪中其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与主犯的区别在于他们的地位、作用不同。

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 论教唆犯的概念以及刑事责任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人。具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犯罪决意的人。

教唆犯的成立要件:

一是,客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

二是,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怂恿、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胁迫等方式。

刑事责任:

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照主犯处罚;仅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照从犯处罚。

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之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没有犯所犯教唆之罪:拒绝、没有实施、实施的不是所教唆之罪;在教唆之前已经有了犯意。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如果教唆他人犯盗窃罪的,就认定为盗窃罪(教唆)。

11. 刑法中公共安全的含义

公共安全,也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司财产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其共同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或者公共生活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客体。

(4)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

12. 犯罪中止条件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状态。

时间性:必须是在犯罪的过程中实施中止的行为。

自动型:必须是犯罪分子在自认为能够 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决定放弃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状态,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从而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3.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分子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时间性:必须是在犯罪的过程中实施中止的行为。

自动性:必须是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决定放弃犯罪;或者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状态,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从而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对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法。

未遂犯: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形态。

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行为人未能得逞;行为人未能得逞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14. 简述盗窃罪的行为类型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行为方式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等行为。

多次盗窃,是指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提供他人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

扒窃,是指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15.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犯罪发生时,行为人年满18周岁。

(2)前后罪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五年内再犯新罪。

(4)前罪与后罪均是故意犯罪。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的犯罪分子。其成立条件是:

前罪后罪都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量最都不是,就不能。

前罪后罪的刑罚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也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即可。


相关话题/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