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硕复试真题答案版(4)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0-03-10



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各种共同犯罪人自首时所要供述的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分工是相适应的。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单位犯罪自首,是指单位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单位犯罪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

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没有自动投案,但如实较大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

前款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43. 论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势力,感召犯罪分子具有积极作用;它有利于迅速侦破案刑事案件,及时惩治犯罪;它是兼顾惩罚 犯罪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刑罚重要功能的刑罚裁量制度。

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一般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基于本人的意志向有关机关和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事实;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恰罪行的行为。

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所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也即司法机关还不了解的犯罪事实;所供述的必须是除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也即供述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在性质或者罪名上不同或者相同的一定罪行;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的罪行,也即必须供述犯罪人本人实施的犯罪事实;所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在罪名上是否一致,其法律后果不同。

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各种共同犯罪人自首时所要供述的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具体分工是相适应的。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单位犯罪自首,是指单位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单位犯罪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

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没有自动投案,但如实较大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

前款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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