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重点总结 精神病学笔记(期末考研复试)(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0-05-12


3.    焦虑、抑郁症状。
4.    激越症状:攻击暴力、自杀。
定向、记忆、智能:定向、记忆和智能一般正常。 自知力:自知力缺乏。
临床分型:
(一)    单纯型:较少见,青少年起病,进展缓慢,持续。阴性症状(阴性症状为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孤僻、内向。阳性症状为幻觉、妄想、兴奋躁动、冲动、伤人)   为主,极少有幻觉妄想。逐渐加重的孤僻离群。预后差。
(二)    青春型:青年期起病,急性或亚急性,进展较快。思维、情感和行为的不协调或解体为主要症状。思维破裂、喜怒无常、幻觉妄想。预后较差。
(三)    紧张型:少见,青中年,起病急,发作性。紧张综合征为主要表现,紧张性兴奋与紧张性木僵常交替出现。预后较好。
1.    紧张性木僵:运动抑制、对刺激无反应、蜡样屈曲。意识清晰,能感知周围事物,病后  能回忆。少见幻觉妄想。
2.    紧张性兴奋:突然发生、无目的性、伤人毁物。
(四)    偏执型:最常见。中年,发展缓慢。相对稳定的妄想、幻觉为主,关系、被害多见。预后较好。
(五)未分化型(六)残留型(七)精神分裂症后抑郁。 诊断:
 
1.    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 2 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精神分裂症另有规定。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内容贫乏; 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    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    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谬的妄想;
(6)    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    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    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    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2.    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
3.    病程标准:
(1)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 1 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    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心境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 2 周以上,方可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4.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  的精神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治疗与康复:
(一)药物治疗
1.    原则:系统而规范,早期、足量、足疗程、一般单一用药、个体化用药。小剂量逐渐到有   效推荐剂量。
2.    选药:神经阻滞药(氯丙嗪、氟哌啶醇),非经典药物(奥氮平、氟氮平、利培酮、奎硫平)。既往治疗有效的药物,本次治疗仍有效。
3.    疗程:急性治疗期(至少 6 周)、巩固治疗期(3~6 个月)和维持治疗期(一年以上)。合并用药:苯二氮卓类、情绪稳定剂、抗抑郁药。
5.安全原则。
(二)心理与社会干预
1.    行为治疗;
2.    家庭干预:心理教育、家庭危机干预、家庭为基础的行为治疗;
3.    社区服务。鉴别诊断:
1    脑器质性或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这类患者往往同时伴有意识障碍,症状有昼轻夜重的  波动性,幻觉多为恐怖性幻视。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有助于鉴别。此外,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症状会随着躯体疾病的恶化而加重及改善而好转。
2    药物或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有确定的用药史,精神症状的出现与药物使用在时间  上密切相关,用药前病人精神症状正常,症状表现符合不同种类药物所致的特点。在意识清晰的情况下,患者往往对幻觉能够认识。
3    偏执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妄想结构严密系统,病前常有性格缺陷,而王享有一定的事实基础,是对事实的片面评价和推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思维有条理和逻辑,行为与情感反应与妄想观念相一致,无智能和人格衰退,一般没有幻觉。而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的妄想内容常离奇.荒谬.常人不能理解.有泛化,结构松散而不系统,常伴有幻觉,随着病性的进展,   常有精神或人格衰退。
4    心境障碍无论是躁狂状态还是抑郁状态,都可能出现精神病性症状。多数情况下,精神病   性症状是在情感高涨或低落的背景下产生的,与患者的心境相协调。
 
5    神经症如部分患者可在疾病初期或疾病进展中出现强迫症的症状,而精神分裂症患者对待   自己的种种不适缺乏痛苦感,也缺乏求治的强烈愿望。
6    人格障碍年轻人如果潜隐起病,与人格障碍鉴别就有困难。对急性精神症状需长时间观察。   有些边缘人格患者也可能出现一些精神病性症状。
    神经症性障碍
第一节 概述
神经症:神经官能症又名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   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虚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等。
神经症共同特征:1 发病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2 病前具有个性特征;3 临床表现为恐怖、焦虑、强迫、疑病或神经衰弱等主要症状;4 症状表现没有任何可以证实的脑或躯体器质性病变的基础;5 患者对疾病保持相当的自知力,感到痛苦,主动要求治疗;6 社会现实检验能力未受损害,没有精神病性症状,社会功能相对完好;7 病程多迁延。
    惊恐障碍
又称急性焦虑症。特点:突然发作的、不可预测的、反复出现的、强烈的惊恐体验。伴濒死感或失控感以及严重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惊恐发作通常起病急骤,终止迅速,一般历时 5~20 分钟,很少超过 1 小时,但不久又可突然再发。发作期间始终意识清醒,高度警觉,发作之后仍心有余悸,产生预期性焦虑,担心下次再发。有回避行为与强迫症区别。   治疗:首选认知治疗;药物治疗:苯二氮卓类、三环抗抑郁药。
    恐惧症
是指患者对某种客观事物或情境产生异乎寻常的恐惧和紧张,并常伴有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患者明知这种恐惧反应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但在相同的场合下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以致极力回避所恐惧的客观事物或情境,影响正常的活动。
1    广场恐惧症:表现为不敢进入商店、公汽等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地方。甚至不敢出门, 对配偶和亲戚的依赖突出。
2    社交焦虑障碍:在公共场合下感到害羞、局促不安、怕为人耻笑。有赤面恐惧、对视恐惧等。
3    单一恐惧:患者对某一具体的物体、动物有一种不合理的恐惧。症状恒定,多只限于某一   特殊对象。
治疗:行为疗法;药物治疗:抗抑郁药、苯二氮卓类、β受体阻滞剂;心理治疗。
    广泛性焦虑障碍
特征为广泛且持续的焦虑,不局限于特定的外部环境。症状高度变异,但以下主诉常见: 总感到精神紧张、发抖、肌肉紧张、出汗、头重脚轻、心悸、头晕、上腹不适。患者常诉自己及亲人很快会生病或灾难临头。女性多见。
临床表现:缓慢起病,以精神或持续存在的焦虑为主要临床相。
精神性焦虑(精神上的过度担心是焦虑症状的核心。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为自由浮动性焦虑;对现实中得事情的过分的担心和焦虑为预期焦虑;警觉性增高。)    2、躯体性焦虑(表现为运动不安和肌肉紧张。)
3、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心动过速、胸闷气短、皮肤潮红或苍白、口干、便秘或腹泻、   出汗、尿意频繁等症状。)
4、其他症状(常合并疲劳、抑郁、强迫、恐惧、惊恐发作及人格解体等症状。)  治疗:苯二氮卓类:安定;健康教育,认知行为治疗。
    强迫障碍
(OCD)是以强迫观念、强迫冲动或强迫行为等强迫症状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
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并存;充分的自知,但无法摆脱;痛苦体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可激发抑郁、焦虑等。
 
强迫思维:是以刻板思维反复进入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他们几乎总是令人痛苦的。
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常见的事情、概念或现象反复思考,刨根问底,自知毫无现实意义,但不能自控。
强迫怀疑:对自己所做过的事的可靠性表示怀疑,需要反复检查、核对。  强迫联想。
强迫回忆:不由自主的反复呈现出经历过的事情,无法摆脱,感到苦恼。
强迫意向:患者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内在冲动要去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但一般不会转变行动,因患者知道这种冲动是非理性的,荒谬的,故努力克制,但内心冲动无法摆脱。   治疗:氯丙帕明 150-250mg 每天。
    神经衰弱
长期处于紧张和压力下,出现精神易兴奋和脑力易疲劳,常伴有情绪烦恼、易激惹、睡眠障碍、肌肉紧张性疼痛。
临床表现
脑功能衰弱症状    是神经衰弱的常见症状,包括精神易兴奋与易疲劳(最主要)。 情绪症状    主要为烦恼、易激惹与紧张。
3.可伴有头昏、紧张性头痛,普遍的不安定感    症状时好时坏,波动性与心理因素有关。治疗:阿普唑仑和心理治疗(主要)。
    躯体形式障碍及分离性障碍
    躯体形式障碍
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
特点:反复陈述躯体症状;反复寻求医学检查;反复专业解释和阴性结果不能打消疑病观念。
ICD-10 中的分类:躯体化障碍、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疑病障碍、躯体形式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持续的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和其他躯体形式障碍。
临床表现:症状复杂、多样、未能找到明确的器质性依据;反复检查和治疗、疗效不好、影响医患关系;诊断名称含糊、多样。
躯体化障碍:多种多样、反复出现、时常变化、查无实据的躯体主诉至少两年,未发现任何疾病;胃肠不适、异常的皮肤感觉、呼吸、循环系统症状、抑郁和焦虑,常伴有社会、人际和家庭行为方面的障碍。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症状类似,病程半年以上,但不足 2 年。
疑病障碍:把注意力集中在身体的一或两个器官或系统,伴明显的抑郁和焦虑。
躯体形式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部位不定的疼痛、灼烧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 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疼痛的发生于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有关,医学检查不出问题, 病程常迁延并持续 6 个月以上。
其他躯体形式障碍:未找到实质性病变,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 治疗:药物治疗,心理治疗。
    分离性障碍
共同特点:部分或完全丧失了对过去的记忆、身份意识、躯体感觉以及运动控制。
分离性遗忘:主要表现为突然出现的不能回忆自己重要的事情,遗忘可以是部分性和选择性,一般都是围绕创伤性事件。
分离性漫游:突然从家中或工作场所出走,意识范围缩小,清醒之后不能完全回忆。
分离性木僵:常在精神创伤之后或被创伤体验多触发,患者出现精神活动的全面控制,表现为在相当长时间维持固定姿势,完全或几乎没有言语及自发的有目的的运动。
 
出神与附体:丧失个人身份感和对周围环境的完全意识,被别的东西替代,不随意,非己所欲。
分离性运动和感觉障碍:
分离性运动障碍:肢体瘫痪、肌张力增强或弛缓;肢体震颤、抽动和肌阵挛;起立不能、步行不能;失声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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