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松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笔记(8)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23


①一般构成要求:主体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必须具备的主体条件,即国家对那些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授权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为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的行为条件,即国家对侵权主体实施的何种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涉及两个内容,一是行为的职务性,二是行为的违法性。结果要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造成客观损害的结果。
(2)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①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②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属于积极实现国家行政目标的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则是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的,应予避免的行为
③引起行政补偿的行为通常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既包括行使行政权力的公务行为,也包括非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公务行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只是行使行政权力时发生的行为
④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有时可以是被补偿人的行为(此时补偿义务机关是受益人,而非侵权人),而引起行政赔偿的行为不可能是受害人的行为。
3、行政赔偿范围的排除事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公民自伤、自残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行政赔偿范围的完善:增加公共设施的国家赔偿;行政补偿;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赔偿范围;扩大权利损害的赔偿范围;明确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范围。
5、行政赔偿的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6、我国行政损害赔偿的标准
(1)人身自由损害:每日的赔偿金由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生命权损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健康权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误工收入;残疾赔偿金
(4)财产权损害:对于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实行返还财产的处理方法;对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对于财产已经拍卖的,应当赔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对于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7、改进与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建议增加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增加惩罚性赔偿;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数额,应当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日平均工资;第二部分是增加规定被羁押期间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第二十七章  行政补偿
1、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2、我国行政补偿原则的完善:一般应当坚持“完全补偿”原则,承认我国行政补偿是根据受害人的全部损害并充分考虑对当事人生存和发展利益的长远影响,来确定补偿的具体数额;当事人有过错时,不排除“适当补偿”原则的适用。
 


相关话题/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