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诱发因素
促进DIC发生发展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单核巨噬细胞系统功能抑制或肝清除功能障碍
单核巨噬细胞系统能清除循环血液中的凝血物质,如凝血酶、纤维蛋白、纤溶酶、凝血酶原激活物、组织凝血活酶等以及其它存害物质,如内毒素等。肝既能产生又能灭活某些已被激活的凝血因子及某些纤溶物质(如抗凝血酶、纤溶酶原等)。因此当它们的功能低下时,凝血和纤溶过程紊乱,从而诱发DIC的形成。常见于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或急性肝坏死、脾切除、肝硬变(晚期)等情况。
(二)血液的高凝状态
妊娠妇女,尤其妊娠晚期,血液常处于高凝低纤溶状态。这是由于妊娠母体血浆内多种凝血因子的浓度(如因子1、2、5、7、9、10、12等)升高、血小板数量增多,而具有抗凝及纤溶活性的物质如纤溶酶原活化素、抗凝血酶等均降低所致。妊娠后期发生产科意外(如宫内死胎、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等)时DIC的发生率较高,需特别注意。
(三)酸中毒
酸中毒是诱发或加重DIC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机理为:(1)酸中毒可直接损伤血管内廖细胞,使胶原暴露,从而檄活内源惟凝血系统; (2)可使肝素的抗凝活性减弱;③使血小板聚集性加强;④使血浆中凝血因子活性升高。
(四)其它
不恰当地应用纤溶抑制剂,如6.氨基己酸(EACA)、对羧基苄胺(PAMBA)等,会过度抑制纤溶系统活性而诱发DIC。因此,在治疗DIC时,患者虽有出血,但不能任意使用抗纤溶药物,以免病情加重。
此外血脂升高、巨大血管瘤(毛细血管血流极度缓慢、血流出现漩涡),休克(严重微循环障碍)、血流淤滞、严重的缺氧等均可诱发DIC。
三、DIC时机体功能变化与临床表现
DIC形成过程中,机体的血液系统、循环系统及其他器官的功能均有变化,这些变化是形成临床症状和体征的基础。
(一)凝血功能障碍 出血
出血是DIC时的一个重要而突出的表现,也是诊断DIC的重要依据之一。出血的平均发生率高达百分之85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多部位严重的出血倾向,重者迅速出现皮肤大片紫癜、内脏出血(表现为咯血、呕血、便血、血尿、阴道流血等)。轻者在皮粘膜上出现瘀点,在伤口、注射部位有持续渗血等。此种出血应用一般止血药无效,输血或用纤溶抑制剂后,有时出血反应加剧。引起出血的机理主要有:
1、血小板的减少和凝血因子的消耗由于广泛微血栓形成,致使血小板及各种凝血、因子(因子7、8、10、12)被大量消耗,使血液转为低凝状态而引起出血倾向,因此过去有人将DIC称作消耗性凝血病。
2、继发性纤溶亢进DIC后期,纤溶酶原受因子12a、凝血酶及纤溶酶原活化素作用而激活使已形成的纤维蛋白被降解,导致出血。
3、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的形成由于继发性纤溶亢进,使纤维蛋白(原)溶解成大量纤维蛋白降解产物(多肽A、B、C、X、Y、D、E碎片)。FDP可阻止纤维蛋白单体聚合,拮抗凝血酶及抑制血小板聚集,故具抗凝作用,可引起出血。FDP还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加重血液渗出。临床上,DIC患者除有轻重不等的多部位出血症状外,实验检查可见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时间延长。DIC患者由于FDP形成增多,血浆鱼精蛋白副凝试验(或称3P试验或血浆乙醇胶副凝试验)常呈阳性。3P试验阳性是早期诊断DIC的重要指标。
4、毛细血管损伤DIC伴发的休克、缺氧、酸中毒等可使毛细血管损伤,导致出血。
(二)循环功能障碍——低血压或休克
休克可伴发DIC, DIC特别是急性DIC常伴发休克或加重休克,两者互为因果,形成恶性循环。 DiC出现低血压与休克的主要原因是:
1、微循环内广泛的微血栓形成,尤其是肺、肝等部位微血栓形成,使肺动脉及门静脉压力升高,导致回心血量严重不足;再加上微血栓在心肌毛细血管或冠状动脉内形成,使心肌细胞缺血而变性、坏死,心肌收缩力降低及广泛出血所引起的血容量减少,均使有效循环血量明显下降,从而出现全身循环障碍。
2、在DIC形成过程中,由于凝血酶和纤溶酶增多,它们激活补体和激肽系统,使激肽和补体成分(如C3a、C5a等)生成增多。激肽能使微动脉和毛细血管前括约肌舒张,C3a、C5a等可使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释放组胺,使微血管扩张,从而降低外周阻力。这是急性DIC时动脉血压下降的重要因素。
3、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如多肽A、B、C等),能增强组胺和激肽的作用,从而加重微血管扩张及其通透性升高,促使休克发生。
(三)微血栓形成引起器官功能衰竭
DIC时微血管中有广泛的微血栓形成,因而引起器官、组织局灶性或广泛性出血或缺血性坏死。严重的坏死性病变可成为受累器官功能衰竭的原因。近年发现, DIC时常出现多器官、(系统)功能衰竭。少数病人可发生猝死。微血栓形成所引起的临床表现依受累器官不同而异。如果微血栓发生在肾,则可出现双侧肾皮质坏死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表现,如少尿、无尿、氮质血症甚至尿毒症;肺受累,可引起肺水肿、肺出血,出现呼吸困难,严重时发生呼吸衰竭;消化系统受累则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消化管出血;肾上腺皮质病变,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的表现,如血压下降、脉垮细数,休克等,称为华一佛氏综合征;垂体(前叶)内微血栓形成,垂体坏死,可出现性腺功能减退等表现,如闭经、生殖器萎缩等,称为席汉氏综合征;神经系统受累,可出现神志模糊、嗜睡、昏迷、惊厥等神经精神症状。冠状动脉内微血栓形成,可发生心肌梗死,重者导致心力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