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复习讲义(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12-16

应特别指出,患水痘的儿童禁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因为用药后可使病情急剧恶化,甚至死亡。若在激素治疗过程中发生水痘,应视情况减量或停药。

⑦其他药物:儿童对影响水盐代谢、酸碱平衡的药物较敏感,在应用利尿药后较易发生低钠血症或低钾血症。早产儿、新生儿应用维生素K、磺胺类等,可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甚至引起胆红素脑病,故上述药物应慎用。

(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药物剂量应随儿童年龄(日龄、月龄)及病情不同而不同,避免机械地按照成人剂量简单缩减。对于新生儿的用药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近年多主张通过监测药物的血药浓度指导药物的剂量,根据药物的半衰期决定给药间隔时间,尤其是对那些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的药物及不良反应较大的药物。采用此种方法使药物在体内即可达到有效治疗浓度又能避免发生不良反应。

前面介绍了3种计算和折算儿童用药剂量的方法,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所得数据都有其局限性,在具体应用时还需结合患儿的下列情况加以调整。

①生理特点:新生儿、早产儿肝肾功能不成熟,解毒、排泄功能均较差,用药剂量应偏小,甚至仅给半量。

②疾病种类与病情:重症要用大量,例如,磺胺类治疗一般感染,一日应用50~100mg/kg即可;但治疗流行性脑膜炎,则需一日150~200mg/kg。再如,青霉素治疗一般感染,一日用3万~5万U/kg即可;而治疗化脓性脑膜炎时的剂量,甚至需加大10倍以上。当肝、肾功能受损时,应用某些药物的剂量应减少。

③用药目的:同一种药物因用药目的不同而剂量不同。如苯巴比妥用于抗惊厥剂量要大,用于镇静则剂量要小;阿托品用于抢救中毒性休克的剂量,比用于腹痛解痉的用量要大几倍至几十倍。

④用药途径:同一药物,灌肠法给药比口服量要大,静脉注射法给要比口服量要小。

如果使用新的或潜在有毒的药物,应注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

(3)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特点,确定适合的剂型及给药途径。

根据年龄、病情,选择适合的剂型及给药途径。用药种类及给药次数不宜过多。

①口服:能口服者尽量口服,以减少注射给药对患儿带来的不良刺激。婴幼儿及不能吞咽药片的儿童,最好用水剂(糖浆剂)、冲剂,或临时将药片压碎用糖水溶化后再服。对液体口服制剂,在提供的量器中不要加其他任何药物或食物,以免产生相互作用或影响计量准确性。给小婴儿喂药时应将其抱起,使成半卧位,用小勺慢慢将药液从嘴角灌入,使药液达舌根部后即可咽下。对较大的儿童,应首先鼓励其自己吃药,必要时强制喂药,但动作要迅速,以防儿童将药吐出引起呛咳。可用拇指及食指紧按两颊,使上下颌分开,将匙留在上下牙之间,直至将药咽下为止,有味的药物不可与食物放在一起喂服,以免引起拒食,造成喂药困难。不应将药物交给大患儿让其自己掌握,以免发生误服或隐瞒不服的情况。

②注射:药物作用发挥较口服快。重症、急症或有呕吐者多用。新生儿静脉给药可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对危重新生儿是较可靠的给药途径。但是要按规定迅速滴注,不可过快过急。要防止药液渗出引起组织坏死。对于婴幼儿、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可根据病情、药物特点选用合适的注射方法。

③皮肤外用:由于新生儿体表面积相对较大,皮肤角层薄,故药物经皮肤吸收较成人迅速广泛,尤其在皮肤有炎症或破损时,吸收更多。有的药物(如碘酊、硼酸、糖皮质激素等)经皮肤吸收过多,可发生中毒反应,因此应严格控制给药剂量,并注意观察。外用药应注意避免患儿用手揉入眼中或吃入口中。

④其他:只能口服的药物(如中药汤剂),对昏迷患儿可用胃管鼻饲法灌入。舌下、含漱、吸入等给药方法,仅用于能合作的较大患儿。

灌肠法,因药物不易吸收,小婴儿又难以保留药液,故采用不多;可用缓释栓剂肛门给药,如预防高热、惊厥用直肠安定栓剂等。

(4)注意儿童用药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同时针对原患疾病更换其他药物治疗。对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要填表、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儿童在用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均应上报。鉴定和报告儿童的药品不良反应尤为重要,因为:①在药品上市前的临床研究中,儿童不作为受试对象;②药物对儿童的作用和药动学与成人有很大的差异;③有些药物尚未广泛用于儿童;④许多药物没有通过许可就用于儿童,属于超适应证用药;⑤药物制剂中虽有适合儿童的成分,但却没有适合儿童的剂量;⑥疾病状态和病程与药品不良反应,在成人和儿童之间是不同的。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儿童用药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应汇总通报,并提出相应措施,以提高儿童用药安全性。

(5)儿童禁用或慎用的药物:由于儿童在成长发育的各阶段,有许多解剖和生理的特点,因而对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性不仅与成人不尽相同,而且在儿童年龄范围内,自出生到青春期也不尽相同。因此,成人能用的药物对于儿童可能是禁用或慎用,如喹诺酮类抗菌药物18岁以下儿童禁用。较大儿童能用的药物,对较小儿童可能是禁用或慎用,如四环素类抗生素8岁以下儿童禁用。还有许多药物,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是禁用的。故临床医生给儿童用药时,必须依据药品说明书,决定该药品可用、慎用或禁用。

以下仅列举不同年龄段儿童部分禁用和慎用药品,供用药参考。

①儿童禁用药物:见总表-3。2007年,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公告,已不再批准下述药物用于2岁以下儿童。抗组胺类药:溴本那敏、氯苯那敏和苯海拉明;镇咳药:右美沙芬、福尔可定;祛痰药:愈创甘油醚、吐根;减充血药:去氧肾上腺素、伪麻黄碱、麻黄碱、羟甲喹啉、赛洛唑啉。

总表-3 儿童禁用的药物

类 别

药 名

抗菌药物

四环素类(8岁以下)、磺胺类(新生儿)、硝基呋喃类(新生儿)、杆菌肽(新生儿)、乙胺丁醇(新生儿)、氟喹诺酮类(出生至18岁)

神经系统药物

苯丙胺(婴幼儿)、氟哌啶(婴幼儿)、羟嗪(婴儿)、左旋多巴(3岁以下)、硫喷妥钠(6个月内)

其他药物

丙磺舒(2岁以下)、依他尼酸(婴儿)、苯海拉明(早产儿、新生儿)、酚酞(婴儿)、噻嘧啶(婴儿)、甲氧氯普胺(婴幼儿)

   

②儿童慎用药:有些药物虽不严格禁用,但使用中应特别注意,如有代替品最好不用。

氯霉素——该药除对骨髓有抑制作用外,新生儿使用后,由于缺乏葡糖醛酸转移酶而无法结合成无活性的衍生物,致使血中游离氯霉素增多,引起中毒,致新生儿“灰婴综合征”。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该类药不仅对儿童、对成人同样有耳毒性,但对儿童的危害更大,因幼儿尚未掌握语言能力,可引起聋哑。另外,该类药尚可引起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不良反应。

双氯芬酸——该药可使肾小管收缩,对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肾损害而致血尿,还可因儿童肝、肾功能发育不全而致蓄积中毒。故含双氯芬酸的复方制剂儿童慎用。

阿司匹林——该药用于儿童退热。临床发现有5%~15%的哮喘患儿,在服用本品后引起哮喘发作。新生儿使用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易在胃内形成黏膜糜烂,系由于新生儿胃内酸度低,胃排空迟缓,药物吸收慢所致。

(6)儿科用药的色、香、味及外观,应有一定要求,使儿童易接受用药。剂量应能准确分割,或药品规格单剂量化,以提高药物治疗的依从性,提高疗效。说明书应通俗易懂,以便家长掌握,正确执行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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