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安史之乱后出现的地方割据局面。
唐玄宗时在边境设十节度使,所辖地区称藩镇。安史之乱后,又封功臣或安史降将为节度使,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节度使独揽一方军政财权,职位由子弟或部将承袭,不受中央政令管辖,自己任命官吏,不向中央上报土地户籍,不输贡赋。互相攻伐,或联合对抗中央。时均田制、府兵制破坏,藩镇军队主要来自破产农民或无业流民,依赖粮饷赏赐维持生计,父终子继,世袭从军,形成新型的职业雇佣兵集团。中央政府屡图削弱藩镇,收效甚微。唐朝在藩镇割据中灭亡。此局面延续近两个世纪,至北宋初结束。
张国刚在《唐代藩镇研究》指出,唐朝中后期大多数藩镇并没有明显对中央对抗,主要是河朔三镇独立割据。
河朔三镇/河北三镇
唐朝末年于河朔地区的三个藩镇势力。
安史之乱平定后,唐朝无力彻底消灭安史余部,只得就地封降将为节度使。李怀仙为卢龙节度使,治幽州;田承嗣为魏博节度使,治魏州;李宝臣为成德节度使,治恒州。并称“河朔三镇”,时常发生杀帅夺印、家族更迭情况,长期不服从中央管制,成了地方割据势力,乃“藩镇之患”的肇始。
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指出,河北藩镇“其政治、军事、财政等与长安中央政府实际上固无隶属之关系,其民间社会亦未深受汉族文化之影响”,唐代自安史乱后,“虽号称一朝,实成为二国”。
&2001刘晏理财/刘晏改革(760—780)
【名词解释】
安史之乱后,唐肃宗、唐代宗时期刘晏实施的财政改革。
上元元年(760),刘晏出任盐铁使,掌管全国财政近20年,对财政制度多加改革,其内容有:改革第五琦的榷盐法,盐官统一收购亭户所产盐,加价后卖给盐商;改革漕运,组织人力疏浚河道,用盐利招募船夫,改散装为袋装,实行分段运输;实行常平法,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置巡院,掌握当地物价涨落动向,及时调节粮价。主要利用商品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中元年(780年),因杨炎谗害,刘晏被敕自尽。
史书上称刘晏“其理财常以养民为先”,被誉为“广军国之用,未尝有搜求苛敛于民”。
&2001刘晏
唐代理财家。
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人。肃宗、代宗时两任户部侍郎。领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使,拜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兼江淮常平使。德宗时又加关内河东三川及诸道青苗使。晏机智多术,尝以贾谊、桑弘羊自比,努力发展生产,增加财政收入。他主持疏浚汴水,用分段转运的方法,岁运江淮粮数十万石,以解决关中用粮。他严格选用人才管理财政,制定法令,整顿盐税,铸造铜钱,平衡物价,改善了安史之乱后的经济状况,先后理财达二十年,当时唐朝廷府库耗竭,财用开支多倚靠他管理谋划。德宗继位后,被杨炎构陷,贬忠州刺史,赐死,时年66岁。
&1986榷盐法(758)
唐代中叶的食盐专卖制度。
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盐铁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在产盐区设置盐院,盐户隶属盐铁使,可免除徭役;盐业由官府统一经营,私自煮盐者判罪。宝应元年(公元762年),盐铁使刘晏继续改革,实行专卖与征税兼用,取消非产盐区的盐官,只在产盐区设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再将盐税加入盐价,转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刘晏被诛,这种制度逐渐废弛。
常平法
刘晏为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物价的一项措施。
常平是战国以来官府调节米价的方法,刘晏在此基础上加以改革:在各道设巡院,以精干廉洁的人做知院官,随时上报当地物价涨落,遇贵则卖,遇贱则买;又每月上报雨雪、丰歉情况,在丰收地区用高于市价的价钱籴粮,在歉收地区低于市价的价钱粜粮。
官府利用粮食差价获利,还保持各地物价的大体稳定。
德宗削藩
众分节度
加强中央禁军建设
积极扩大税源:实行两税法;两税三分:上供、送使、留州;加强对江淮财赋的督运;榷盐、酒、茶。工商杂税的比例增加
**两税法(780)
【名词解释】
唐代后期用以代替租庸调制的赋税制度。
安史之乱以后,租庸调难以继续,而地方官任意摊派税收,百姓生活困苦,江南地区武装起义频繁。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经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
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保留丁额;客户、主户一同登入居住地户籍,包括行商,都要纳税;不再按丁征税,量入制出,统一摊派;户税按户等征钱,地产则履亩纳粮。因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故名曰两税。
中唐紊乱税制简化统一,增加了财政收入。两税法反映了税制征收标准由税丁向税产转变的趋势,奠定了后世赋税制度基础。同时夏秋两次征税其实是南方地区一年两熟的农作方式的体现,表示南方农业对国家财政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奉天之难/二帝四王之乱
唐代唐德宗因藩镇叛乱,被迫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的事件。
建中二年(781年),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死,其子李惟岳申请藩镇传子。德宗不允,战事遂起。李惟岳虽兵败被杀,但在瓜分成德领地时,诸将不服,幽州朱滔又联合魏博田悦、淄青李纳和淮西李希烈等再次举兵叛乱。史称“四镇之乱”。
建中四年(783),李希烈围襄城,唐德宗急忙抽调泾原兵五千人赴援。由于没有赏赐出界钱粮及犒师饭菜粗粝,泾原兵士哗变,并推原泾原节度使朱泚为帅,将德宗包围在奉天(今陕西乾县)城中达一月之久,次年被入关赴援的神策军将李晟率部平定。朱滔等人亦相继表示归顺朝廷,由传子制之争引起的藩镇叛乱至此平息。史称“泾原兵变”或“泾卒之变”。
又名“二帝四王之乱”,可以分为四镇之乱和泾原兵变。这是一场由于削藩而引发的叛乱,是晚唐败落的标志事件之一。唐朝中央权力进一步削弱,唐德宗自此对宰相、将领猜忌,并开始重用宦官。
元和中兴(806—820)
唐宪宗元和年间的中兴之局。
中唐以后,唐朝国势衰落,政府财政困难,藩镇割据问题严重。安史之乱后,唐朝经济逐渐恢复。唐宪宗整顿江淮财赋,以增加财政收入;纳宰相杜黄裳之议,征伐不服之藩镇,取消宦官监军,“以法度裁制藩镇”。817年,大将李朔攻陷淮西蔡州,长期割据的淮西镇归服。陷于强藩多年的河南、山东、河北等地区又归中央政府管辖。
宪宗虽然平定部分藩镇的叛乱,但宪宗死后各藩镇重又变乱或不禀朝命,且中央形成宦官专权的局面。但元和中兴只是唐中期政治上的一度振作。
*南衙北司之争
唐代后期外廷官僚集团和内廷宦官集团争夺权力的斗争。
南衙,指位于宫城南的以宰相为首的政府机构,北司,指宫禁以北宦官所在的内侍省。唐玄宗时,宦官势力逐渐增长,他所宠幸的宦官高力士等把持了呈进章奏、承宣诏命之权。安史之乱后,宦官又逐渐掌握了军权,宦官对内掌握禁军,对外出任各藩镇的监军。
宦官挟制皇帝左右朝政,既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与宦官展开斗争的突出事件有“二王八司马”事件和“甘露之变”,两次均以宦官胜利而告终。唐末农民大起义后,中央的宦官和朝臣各自拉拢一部分藩镇势力以相抗争。南衙北司之争一直持续到唐王朝灭亡,唐末昭宗时期,宰相崔胤利用节度使朱温消灭了宦官势力,但也招致了唐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