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要览重点笔记(7)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3-24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曹魏建立后由吏部尚书陈群提出。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实际上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
明经:
科举制:   
    科举制也称“开科取士”,就是朝廷开设科目公开考试,然后根据考试成绩来选取人才,分别授予官职的一种制度。科举制产生于隋朝,唐朝继承了这一制度,并进一步完善,成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
    唐朝科举考试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每年举行,考试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在众多科目中考进士科难度很大,往往百人中才取一二名,因此特别受到士人重视。进士科考试
    合格称为“及第”。及第的人要在曲江池参加庆祝宴会,并在长安慈恩寺大雁塔下题名,十分荣耀。制科是皇帝临时诏令设置的科目,名日也很多,通常由皇帝亲自主持,但在士人眼里往往被视为非正途出身,不受重视。唐代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由学馆选送的学生,称为生徒;二是经州县初考合格后,再进京参加考试,称为乡贡。唐代科举考试一般由礼部主持,考生录取以后,再经吏部复试,根据成绩授以各种官职。   
    隋唐时期形成的科举制,使普通的读书人获得参加考试然后被选拔做官的机会。这就使封建王朝能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拔官员。科举制历经隋、唐、宋、元、明、清,一直为历代王朝所采用,成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在中国历史上起过重大的作用。但是到了明清时科举制演变成一种刻板、僵化的制度,也束缚了中国读书人的思想,对历史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进士科:进士科始设于隋,武进士科始设于唐武则天时。明清两朝,进士分三等,一等只设3名,即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等赐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举人,由汉至元,均为上京会考者之泛称。汉朝曾以公车(官车)迎会试者,故后人又称举人为公车。由明太祖始,正式称乡试得中者为举人,列为出身资格。明清两朝,县考称科试,省考称乡试,举人上京考试称会试。会试得中者为贡士,不列出身资格,但可赴皇帝亲临的殿试,殿试得中者方为进士。可以说,昔日中进士,难于今日上清华。
宋朝时新兴始有进士,共11人。元朝统治者歧视南方汉人,称南方汉人为南人,故元朝时新兴无进士。明朝时新兴有进士6人,举人35人。清朝时新兴有进士20人,举人116人。其中,武进士10人,武举人79人,可见当时新兴人的尚武精神。
前文所载的清官,陈鼎、李华钟、伍士超、曾受一为进士,其余均为举人。此外,尚有下列几位举人进士,建树不俗。黎常,明朝进士,官至御史,自福建引荔苗返里,育成新兴香荔。潘毓珩,明末举人,于清初智退叛藩吴三桂围困官洞之兵。陈子杏,清朝进士,作戒溺女文,并刊示之。潘仲辑,清朝举人,官至刺史,常微服出巡,查办贪官恶吏。武进士陈光燕甚具传奇色彩,家周边围墙,门虽设而常关,全家跳墙出入;甲午乡试,骑射滚动三球,三箭皆中,两广总督为之起立击鼓;面君殿试,一招魁星踢斗,被钦点为御前侍卫。
府州县学:唐代的府州县学除了在学生数量上有所差异外,在教师和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基本相同。教师通常设博士(唐德宗时改为文学)、助教,掌管具体的教学。县学的博士、助教由州任命,州学的博士则由吏部任命。但是,由于州县学的博士虽有从八品上1[5]的官位,却无从八品上的实权,所以有很多人都不愿意干。 府州县学的教学内容,同国子监没有多少差异。因此,从教育程度分,地方学校与国子监处于相同的水平上。但是,由于府州县学的地方性质,所以它在行政隶属的级别上是不如国子监的。 府州县学的学生由地方官选补。其出路基本上有两种。 一是在学完一定的课程(至少两种经书)后,每年年终由博士和地方负责学校管理的官员(如长史)考试后,县报送州,再考试合格后,报送尚书省参加科举考试。 二是升入四门学学习。这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开始实行的。具体做法是:每年在州县学生中,挑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经考试后送入四门学读书,称为“俊士”。这些条件是:其一,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八品和九品官员的子弟。其二,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下、通一经以上的庶民子弟。其三,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下、虽未通经但聪明颖悟且爱好文学历史的庶民子弟。由此可见,在由地方学校向国子监选送学生的做法上,唐代的地方教育也保留了比较明显的等级特征。 在府州县学外,唐代的地方教育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这就是在县属的乡设立乡学。由于乡学的教师没有任何官职,所以乡学通常被当作私学看待。唐代乡学的初设时间,可追溯到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明令普通百姓可以自立私学;二十六年(738年)又令天下州县,每一乡之内,每里(基层社会组织)设一所学校,并挑选教师负责教学。天宝三年(744年),又命令老百姓读《孝经》,每乡的教师增加一倍,并命令地方长官进行管理。这些命令,对促进乡村学校教育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显然补充了府州县学教育的不足,府州县学因招收学生数量、缴纳学费的限制,不可能让所有能够接受教育的人都入学接受教育,因此,乡学的设置,实际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在唐代的科举考试中,有一部分考生不是府州县学和国子监的学生,这一部分人中,有一部分就是通过乡学接受教育的。另一方面,唐代对乡学教育的提倡,也促进了乡学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从有关资料来看,在元明时代非常发达的社学,其实在唐代就已经出现了。当然,乡学作为对乡村民众进行教育的机构,它首要的职能是教养民俗,所以才把《孝经》作为主要的教材。

府兵制:府兵制为古代兵制之一。为西魏权臣宇文泰所建,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至唐玄宗天宝年间停废。府兵制本泛指军府之兵。西魏大统年间,就建立起八柱国(大将军)、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又称二十四军)的专门的府兵组织系统。府兵具有中央禁卫军性质,即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直到隋代,这种军民异籍的制度才改变为兵农合一,但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则维持不变。而隋代军府又有内府、外府(也就是内军、外军)之分。隋代领府兵的有翊卫(左右卫所改)、骁卫(备身府所改)、武卫、屯卫(领军府所改)、御卫(加置)、候卫(武候府所改),各再分左右,合共十二卫。内府卫士取二品至五品的子孙充当,外府卫士取六品以下官的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征发原则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先多丁后少丁,但仍以均田农民为主体。府兵制创立以后,规定三年一拣点以补充缺额,服役年岁为二十一至五十九岁。府兵本身是免除课役,但军资、衣装、轻武器和上番赴役途中的粮食,则须自备。

府兵兵士不可随便迁徙出界,其军府是有所属的地团;兵士平时务农,农闲练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务是番上宿卫和征防。所谓番上宿卫,即轮流到京师宿卫,由十二卫将军分领。凡出兵征防须由朝廷命将统率,调遣时必须持兵部所下之鱼符,经州刺史和折冲府将领勘合后,才得发兵。战争结束则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将帅就不能拥兵自重。


募兵制:
乡兵:清朝中期后,八旗和绿营极其腐化,战斗力底下,为了镇压人民起义出现了团练,团练又称为乡兵,是各地地主自募自练的民间武装。乡兵无固定军制,由各地自定,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乡兵作为抗击英夷的主力,立下了汗马功劳。

防军是清廷在八旗、绿营之外另外招募的军队,其基本建制和绿营一样也是营,为和绿营的“兵”有所区别,防军的士兵称为“勇”,因此又称为勇营。勇营“兵数多寡不定,分布郡县,遇寇警则隶于专征将帅”,勇营可以湘军和淮军(北洋陆军)为代表。

 湘军由曾国藩创设于1852年,其时正值太平天国起义。湘军陆军每营设四哨,每哨设八队,湘军内部组织主要有营务处和粮台,营务处主要是培养军事人才、发号令、执军法。粮台主要负责粮饷军械等事务。湘军军官、士兵的任命、招募有别于清朝的经制军队,湘军的将领多是知书达理的读书人,湘军的士兵则多是忠厚朴实的农民,而不用油头滑面之徒。且湘军的将领、士兵多是同乡、师生、亲戚,训练时又异常严格,因此湘军的战斗力十分之强。

淮军由李鸿章创建于同治元年,其军制完全沿袭湘军,甲午战争时中国参战的军队多为淮军。

 

由于咸丰年间勇营日多,且勇营都是由汉人军阀掌握,清廷为了扩充嫡系军队,而参照勇营军制创建了由清廷直接掌握的勇营军队,史称练军。


秦汉烽燧:中国汉代长城关隘及障塞烽燧(烽火台)遗址。位于 甘肃省敦煌市北境。史籍记载,汉武帝为抗御匈奴,联 络西域各国,隔绝羌、胡,开辟东、西交通,在河西“列 四郡,据两关”,分段修筑障塞烽燧。元鼎六年(公元前 111),由令居(今甘肃省永登县) 筑塞至酒泉(今甘肃省 酒泉市),元封四年(前107),由酒泉筑塞至玉门关。王 莽末年,西域断绝,玉门关关闭,汉塞随之废弃。东汉 初,西域大道北移,后坑以西的塞墙再未复建,在小方 盘城西侧新筑南北向塞墙,塞墙以南掘壕置“天田”(壕 内平铺细沙,以检查越塞者的足迹),直至阳关(位于今 敦煌西南的南湖乡)。敦煌一带的汉代障塞烽燧,一直沿 用至魏晋时期。东晋以后,逐渐废弃,鲜为人知。1906~ 1916年,英人斯坦因(Aurel Stein,1862~1943),两次 对敦煌境内汉代烽燧遗址进行考察、编号,获汉代简牍 700余枚。1944年,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和北京大学 文科研究所合组西北科学考察团历史考古组,调查了南 湖、小方盘城遗址及其以东的汉代烽燧遗址。1979年以 来,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对河西汉代障塞烽燧遗址进行全 面调查,并对敦煌西北的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进行了发 掘。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
厂卫、锦衣卫(明):厂卫,明朝内廷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东厂系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于北京东安门北;西厂系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于旧灰厂;内行厂系正德初年设立。锦衣卫原为内廷亲军,皇帝的卫队,洪武十五年(1382年)成立。厂卫是明代特务政治工具,是皇帝的耳目和爪牙。东、西厂或内行厂的头目,多由司礼监太监充任。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以皇帝亲信心腹担任,下领有十七个所和南北镇抚司。厂与卫职权基本相同,但锦衣卫为外官,奏请需用奏疏,不如东厂等太监亲近,故厂的势力大于卫。锦衣卫侦伺一切官员,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内厂则监视官民和厂卫,而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所有侦察机关,构成一套侦察特务体系。厂卫均可不经司法机关,直接奉诏受理词状,逮捕吏民,用刑极为残酷,致使朝野上下人人自危。
胡惟庸一案揭发后,明太祖对功臣宿将不放心,特设「锦衣卫」这个特务机构,秘密侦查不法朝官和其他嫌疑分子。他制造两次大冤狱(胡惟庸案、蓝玉案),屠杀了四万五千多人,其他案件里被杀的人也不可胜数。后来明成祖时,又设立特务机构东厂,以宦官为统领,由皇帝直接控制。明朝中期,又设立西厂。厂卫特务机构的设置,是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的一种表现。
  
军机处:军机处这个名字对于学过一点历史的人来说,是并不陌生的;它是清代辅佐皇帝的重要政务机构,始设于清朝雍正七年(公元1792年)。军机处职掌着每日晋见皇帝,共商处理军国大事,并奉旨对各部门各地方负责官员发布指示的重要使命,因此它在清廷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理藩院:清朝管理北部和西部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太宗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漠南东部以科尔沁为首的蒙古诸部,先后归顺清统治者。同年7月,皇太极在清廷设立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设蒙古承政l员,负责处理有关蒙古事务。清太宗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漠南蒙古其余诸部归顺清朝。皇太极增设蒙古衙门(又称蒙古承政),负责处理蒙古诸部事务。由于需要处理的事务日益增多,于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6月,将蒙古衙门改为理藩院。理藩院设尚书1人,左右侍郎各1人,以满人充任,额外侍郎1人,以蒙古人充任;其余郎中、员外郎、堂主事、主事、笔帖式等,多数由蒙古人充任。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复将理藩院升格,使之与中央六部同等,并设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划柔远为二,分前司和后司。乾隆二十二年(公元l?57年)改录勋司为典属司,宾客司为王会司,柔远后司为旗籍司,前司为柔远司。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又增设徕远司,进一步完善了理藩院及下属旗籍,王会、典属、柔远、深远、理刑六司和满汉档房,司务厅、当月处、蒙古处、内外馆、银库等有关机构。对各司承办的职责予以明确划分。管辖范围扩展到西藏、青海和新疆。理藩院是清朝制度完备的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咸丰十年十二月一日(一八六一年一月十一日),奕訢等奏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或“总署”),并建议其机构“一切均仿军机处办理”,“以王大臣领之”,派军机大臣兼管。身在热河的咸丰帝很快批准了这一奏折,但朱批谕旨却比原奏多了“通商”二字,称“京师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着即派恭亲王奕訢、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管理,并着礼部颁给钦命总理各国通商事务关防”。在咸丰看来,洋人唯利是图,外交即是通商。对此,奕訢等颇感疑虑,再次上奏,强调通商事宜在上海、天津已分别有南北洋大臣驻扎专理,总理衙门在京不便遥控;更重要的是洋人会以为此衙门专为通商而设,不办理其他外交事务,可能再找麻烦,因此,请求省去“通商”二字。咸丰帝朱批“依议”。于是,清廷的第一个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名正言顺地设立了。
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过程中在氏族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军政合一制度。努尔哈赤将所辖的军民编成八旗(初设有四旗,分别以黄、红、蓝、白四个颜色的旗帜作为标志。后来又增设四旗,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即以镶黄、镶红,镶蓝、镶白的旗帜为标志,合称八旗)。每旗有许多牛录。牛录是基本单位,每一牛录三百人。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平时耕猎,战时出征。八旗制度的建立,是与当时女真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巩固女真各部的联系起着重要作用。

民族

蛮:
羌:羌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之一。羌族自称“尔玛”或“尔咩”,意思是本地人。人中给19.8万余人,主要分布在我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自治州

远在3千多年前的商代甲骨文中,就有关于羌人活动的记载,那时的羌人还处在原始社会阶段,他们主要居住在我国西北部和中原地区,并不是一个单一民族。“羌”,原是古代汉族人民对游牧于我国西部的一些民族的泛称。后来羌人中的一支渐渐迁徙至岷江上游,逐渐发展成现在的羌族。

羌族分布的地区峰峦重迭,山川壮丽,物产丰富。羌族人民大多聚居在高山或半山地带,他们的居住条件,生活习惯都受到这些地理环境的影响。
匈奴:匈奴是我国古代民族。战国时分布于燕、赵、秦以北地区,秦汉之际势力强盛,统治大漠南北,建立奴隶制军事政权,曾屡与中原王朝征战。汉高祖七年(前20O),匈奴大败汉军于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迫使刘邦缔结和亲之约。汉武帝即位后,多次进军漠北,扭转了屈辱忍让的局面。后匈奴内部纷争,于东汉建武二十四年(48)分裂为南、北两支。南匈奴人居内地,南北朝时成为逐鹿中原的“五胡”之一,曾先后建立前赵、北凉、夏等国。北匈奴屡为东汉和南匈奴所败,部分西迁,引起欧洲民族大迁徙,导致了罗马帝国的崩溃。

鲜卑:中国古代族名。东胡中的一支。因退居于蒙古草原东部的鲜卑山(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的蒙格山)而得名。秦汉期间,驻牧在西拉木伦河与洮儿河之间,以畜牧和狩猎为业。东胡被匈奴击败后,依附于匈奴。一世纪,匈奴分裂。南匈奴人塞,北匈奴西迁,鲜卑进入匈奴故地。从此鲜卑渐渐强盛起来。二世纪中叶,檀石槐组成鲜卑政治军事联盟,建庭于高柳北弹汗山(今山西省阳高县西北)。东败夫余,西击乌孙,北拒丁零,南犯汉边,一时称雄于广袤的蒙古草原。其辖区范围东西万余里,南北7千余里。当时鲜卑分东、中、西三部,分别隶属于12位大人辖制。东部从右北平以东至辽东,与扶余、涉貊接壤,由4位大人率领;中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由3位大人率领;西部上谷以西至敦煌,与乌孙为邻,由5位大人率领。擅石槐死后联盟瓦解,势力渐微,后依附汉魏。三世纪以后,鲜卑中的慕容、宇文、乞伏、拓跋、秃发等部,先后在华北、西北地区建立政权。由此内迁的鲜卑人多转向农业生产,渐渐与汉族或其他民族相融合。
氏:
奚:首先史籍记载比较丰富,《新唐书》、《旧唐书》、《新五代史》、《旧五代史》、《辽史》、《金史》等史书均有关于奚族的记载。据《新唐书》记载:其君长常以五百人卫牙中,余部散山谷间……其马善登,其羊黑,盛夏必徙冷陉山,山直妫州西北……去诸引别部内附,保妫州北山,是为西奚。另据《新五代史》记载:奚、契丹各有部族数十万口,胜兵三万人,与唐时战时和,称为“两蕃”。唐末,契丹部落耶律阿保机部崛起,奚举族役属。奚王去诸为契丹守界上,而苦其苛虐,奚王去诸怨叛,以别部西徙妫川,依北山射猎,常以麝香、人参赂幽州刘守光以自托。其族至数千帐,是为西奚。


回鹘:回鹘民族自公元9世纪中期的吐蕃时期开始就在敦煌活动,10世纪前期为西夏所灭,史称"沙州回鹘"。近年来由于敦煌回鹘文文书的发现,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开掘和研究,出了一批成果。关于西夏在敦煌的历史的研究情况大致亦如此。蒙元时代有关敦煌的记载也不多,这方面的研究情况更是凤毛鳞角。
强大的回鹘民族乘曹氏衰弱之机控制了敦煌地区,并一度建立"沙州回鹘政权",实际上可能是西夏统辖下的沙州回鹘与汉人的联合政权,公元1036年归于西夏。但瓜沙地方还是与北宋王朝保持朝贡关系,一直到1052年。当时称臣于宋的还有一位回鹘的"沙州王子",因不服西夏的统治而致书宋朝的西北地方军事首领图谋反叛。由此可见,当时瓜沙地区的一切权力还实际操在汉人和回鹘人手中。这大概是西夏统治敦煌初期的情况,并未能持续多久,因为西夏统治敦煌及河西地区近200年。
巴蜀:
三苗夷:
肃慎:在我国古代典籍里,曾记载过一个叫“肃慎”或“息慎”的部落,这就是满族的祖先。肃慎人很早就生活在黑龙江、松花江流域,他们以游猎为生,并且以善造弓箭闻名。远往周朝的时候,肃恒部落就同中原有了往来。在魏晋时期,肃慎部落的势力已发展到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南北朝时肃慎又称为“勿吉”。隋至唐初称为“袜蝎”,袜蝎七部中的黑水袜蝎在辽、金时期又称为女真,并于公元1115年~1234年建立了与南宋对峙的金朝。满族就是由女真人逐渐演化,在明朝末期形成的民族。
  
越:
南越:南越国古国名。秦朝末年,秦将赵佗(河北真定人,汉族)据南 海(今广东)建立南越国,并有桂林(今广西)、象郡(今广西南部及越南北方),统辖岭南百越 之地。 居民主要是西瓯、骆越(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先民)。赵佗自称南越武王。赵佗推行一系列有利 于发展生产和民族团结的“和楫百越”政策,例如鼓励从中原地区输入牛只和铁器;鼓励北 来 汉人和当地越人通婚,而且赵佗家人就带头和当地越人通婚;要求汉人尊重越人的风俗习惯 ,“以故俗治之”;封赐西瓯、骆越首领为王、侯或南越国重要官员,如南海越人品嘉为丞 相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岭南出现了一个比较长期的安定团结局面,这就是史籍中所说 的“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汉武帝时,南越统治集团互 相倾轧。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平定了南越国,重新统一了岭南,乃析其地为南海、郁 林、苍梧、合浦、珠崖、儋耳等九郡,其中郁林、苍梧、合浦三郡就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境 内。南越国共传五主,历93年。

西南夷:“西南夷”是古籍中对活动于云贵高原和川西高原的众多古代民族的统称。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西南夷中的大族有夜朗、滇、邛都、巂、昆明、徙、筰都、冄駀等,其他小部弱族不可胜数。大致在春秋时期,一些民族先后进入青铜时代,开始制作和使用青铜短剑,并在战国时期趋于兴盛。西南夷地区出土的铜剑,形制颇繁,但相互有一定的联系,这种情况与古史记载中西南夷各族的聚居和迁徙情况基本符合。据此桑中以将西南夷之剑区分为若干个小的系统。
夜郎:仡佬族根据各种史料记载,讫佬族是安顺最原始的民族,他们极有可能就是安顺远古的普定“穿洞人”的后裔。《中国人口·贵州分册》中称:贵州中部有他佬族的先民——“濮”人。又称:夜郎的主体民族是花佬族的先民——消人。《华阳国志》亦称,贵州是濮人的起源地。他佬族的古歌唱道:“讫佬、仡唠,开山劈草。”花佬族群众至今供奉“地盘业主、古老先人”的神位,还有“吃新节”和丧葬不丢买路钱的习俗。讫佬族自古及今倍奉自然的多神原始宗教,其图腾崇拜为竹,这以夜郎王的传说有关。
仡佬族兴起于贵州中西部地区的“鸠僚濮”,其全盛时期是战国末期的“夜郎国”。其众遍及贵州全境,甚至超过其范围,人口最多时达10多万人。安顺境内达10000多人。其后,由于内部分裂征战,以及其他民族逐渐迁来。加上各民族的相互融合,他佬族的影响渐次减弱。讫佬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无文字。目前安顺地区仡佬15422人,安顺市仡佬族2000多人。

滇:包括傣族先民在内的古越人的一个支系,曾于公元前5世纪至1世纪在滇中地区建立过滇国,延续500余年。著名考古学家张增祺依据晋宁古寨山、江川李家山等地考古新发现撰写的《滇国与滇文化》一书,以大量出土的文物照片和很有见解的研究成果,从各方面介绍了古滇国的情况,特别是青铜文化的辉煌,充实、填补了云南这一段历史的空白。他以大量的文物形象为凭据,证实滇国的主体民族是越人。并强调说:“我所说的滇国主体民族,即滇国古代居民中人数最多,占统治地位的民族。滇王及其亲属为首的统治集团,就是滇国主体民族的代表。滇国主体民族是我国古代越系民族中的一个支系,滇国政权的同一时期,《史记·大宛列传》载:“昆明……其西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在滇西德宏、腾冲一带出现了“滇越”聚居区。在全国范围内及周边国家“百越族群”依水繁衍,兴旺发达。《汉书·地理志》载:“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南海,皆粤分也。”越人分布区域辽阔,种属众多,因而称为“百越族群”。《汉书·地理志》中“粤”经考证即“越”。“百越族群”东沿中国海岸线浙江、福建,南接广东、海南,西
南直至滇桂黔三省及周边的越南、老挝、泰国、缅甸接壤地域,皆有善于扩植的“百越族群”在生存发展、繁荣种裔。

以越第族群一个支系为主体建立的滇国,主要区域是今云南省中、东部地区。战国初期创建的滇国,战国末期至西汉初期发展到了鼎盛时期。从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等地出土的近万件青铜器、金器和玉器等历史文物中,可以看到滇国贵族当时豪华富裕的物质生活,也看到人闪耀着劳动者智慧光彩的青铜文化的辉煌。

我们从史料、考古新发现、口碑民间文学,原始宗教和现存的民族生活形态诸方面综合研究中,惊奇地发现,生活在元江畔的花腰傣从历史文化(出土文物)、民族特性、生活习俗、服饰文身等诸多方面,都与古滇国主体民族——越人一个支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我们可以不无骄傲地说,作为傣族支系的花腰傣,其先民为越人支系的后裔,在开创滇国文明中,和其他云南越系先民一道建立了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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