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格尔认为质与量是辩证统一的,他反对把二者割裂,片面强调其一,也反对将两者并列,不研究两者的辩证转化,只用一个“和”字把二者联系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他强调质的范畴,认为我们观察事物首先是从其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才进入到观察其量,这是认识的必然次序。他特别反对当时形而上学、机械论片面强调量的数量观点。他的批判是正确的。
(2)黑格尔尖锐地批判了把发展说成是量的增加或减少的形而上学发展观。他指出,量的变化是一种“渐进性的过程”,质的变化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即“飞跃”,而质变或飞跃是在量变积累的基础上发生的。不承认飞跃,只承认渐进性的变化,实质上就是否认产生和消灭。也就是从根本上否认变化。他认为真正存在的变化,只能是新东西的产生和旧东西的消灭,这就是“飞跃”。他据此批判了在哲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所谓“自然中是没有飞跃的”形而上学教条。
(3)在欧洲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把质量互变作为一条普遍的规律提出来。
(三)本质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本质论”的最大的“三段式”是“本质(正)——现象(反)——现实(合)”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本质”是指本质在自身之内的反映,即是纯粹映现在思维中的抽象的本质,是作为实存的根据的本质。“现象”是本质表现为它的对立面,即借事物而表现,这时本质是通过他物反映自身。“现实”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是本质的实现,现实只表现自身,外化其内在本质,不复表现他物,因而是最深刻含义的本质。黑格尔的这种唯心主义结构是要表明“本质”这个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自己的运动。但其中也包含了一种“合理的”猜测,即人类对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2、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
在“作为实存根据的本质”这部分,黑格尔着重阐述了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批判了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各种观点与谬论,因而包含着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合理内核”。
(1)认为当直接的存在最初上升到本质时,本质就被规定为自身同一的关系,本质的自身同一不应是抽象的完全等同,即“抽象的同一”,而应理解为具体的即包含差别的同一,即“具体的同一”。他认为,严格地把“抽象的同一”和“具体的同一”划分开,是区别辩证法哲学和形而上学哲学的“关键”。
(2)认为“矛盾”就是同一中的差别发展或展开、分裂为两个对立面,它暴露出两个对立面之间这样的联系和性质:
1双方都肯定自己而否定对方,互相排斥;
2双方离开了自己否定的一方即无自己一方的存在,互相依存;
3双方无论对于自己一方和对立的一方,都是又否定又肯定,都是既扬弃对方又扬弃自己的活动,从而扬弃了双方自己;互相转化;
④矛盾自我扬弃的结果表现为一个新的矛盾统一体。
(3)黑格尔针对当时否认矛盾的本质性、普遍性和客观性的情况,坚决地主张矛盾是比同一更深刻、更本质的范畴,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黑格尔认为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是因为本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有动力和活动。”针对形而上学否认矛盾、贬低矛盾的观点,他说:“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
黑格尔针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谓矛盾是不可想象、不可思议的谬论,尖锐地指出,思维就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思维,思维的真实任务就是把握矛盾、理解矛盾,从而把握住作为具体东西的对象全体的自己运动的命脉,推动思维、认识前进。
(四)概念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理念”是主观概念和客观概念的统一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理念”即真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真理”应当是“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或“客观性跟概念的符合”。这虽然是唯心主义的真理观,但是由于他是从辩证法来解释这种“符合”的,所以在这里包含了他关于逻辑学、认识论、辩证法三者一致的“合理内核”。
(1)他对真理的规定,包含着真理是全面的思想。
(2)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因而它就是具体的,是“对立面的具体的同一”。因此真理本身就包含矛盾,理念本身即辩证法。
(3)由于真理是具体的,本身是矛盾的,因此真理就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就是说,真理是思维永远产生自身同存在的矛盾,永远克服这种矛盾,并且在矛盾中达到使存在和它自身相一致的过程。
(4)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是一个过程,黑格尔就认为“真理本质上又在认识中”,因此,认识也就是一个由无知到知,由简单到复杂,由贫乏到丰富,由片面到全面的辩证发展过程。
2、关于“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理念的“认识”发展阶段包含“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两个环节,在他对这两个环节的阐述中,包含着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的“合理思想”。
(1)认为“理论理念”是狭义的认识活动,它是主观性自己否定自己的主观性活动,表现为力图把存在着的世界接受到自身内来,以消除主观性自身的片面性,并以真实客观性来充实自己的抽象确定性。
(2)认为“实践理念”是实践的或意志的活动,是广义的认识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是主观性进一步否定客观性的片面性的活动,力图把主观性内部的合理的必然性或规定性,输入到客观世界的偶然性现象中去,以消除客观性的片面性。
(3)认为认识过程是“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双重运动的统一过程,而“实践理念”比“理论理念”更高,“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黑格尔在这里讲的“实践”虽然是精神性的活动,当时他对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的论述,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对哲学科学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五、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的第二阶段,是“绝对精神”在纯范畴的领域之外的继续发展。
(一)认为“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
黑格尔把自然界看作是“绝对精神”的“异化”,它包含的含义是:
1、自然界是绝对精神的异己的存在,是与精神对立的东西。
2、自然界又是绝对精神必然地要经历的发展领域,是精神发展的必然过程。
(二)自然哲学的大致轮廓
黑格尔认为对自然界作哲学的考察,其任务就是指出自然界是精神的生成过程,是精神扬弃其异化的过程,自然界本身的发展阶段则是精神力图超出其异在的意图的结果。它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即“机械性”、“物理性”、“有机性”。与之相对应,自然哲学也就由“机械论”、“物理论”、“有机论”三个部分构成。
1、“机械论”
在机械性阶段,对象是作为“绝对外在性”出现的,相当于逻辑学的“存在论”中的范畴。“绝对外在性”就是说,部分与部分漠不相关,完全分散而无任何统一的原则,表现出盲目的、无穷的杂多性。
它的发展环节是:绝对外在性——有限机械论——绝对机械论
2、“物理论”
物理论的特点是在两极的对立中考察个别性。它最大的发展环节有:
普遍个别性物理论——特殊个别性物理论——整体个别性物理论
3、“有机论”
有机性阶段是机械性阶段和物理性阶段的统一的统一,在这个阶段上研究的对象是作为有生命的个体出现的理念了。它最大的发展环节有:
地质有机体——植物有机体——动物有机体。
六、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一)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中的发展环节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三部分,也是结束部分,它是对于“绝对精神”在其自身发展的第三大阶段——“精神阶段”的描述。
1、最大的环节:
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
2、“主观精神”中的环节:
意识——自我意识——理性
(具体见前面的“精神现象学”的内容)
3、“客观精神”中的环节:
抽象法——道德——伦理
(1)“抽象法”的环节:
财产——契约——不法行为
(2)“道德”的环节:
主观性——客观性——现实性
(3)“伦理”的环节:
家庭——市民社会——国家
“国家”的环节:国家法——国际法——世界历史
4、“绝对精神”中的环节:
艺术——宗教——哲学
(1)“艺术”的环节:
一般性的美——艺术类型——部门艺术
(2)“宗教”的环节:
宗教一般——宗教种种——绝对宗教
(二)关于精神的本质是自由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在精神阶段的发展体现为人类历史,它比其在逻辑阶段和自然阶段,表现自己是最全面、最具体、最复杂、最真实的,因为在前两个阶段,它的发展还有片面性,因此精神的本质是自由。
黑格尔认为精神的自由是现实的自由,因为精神的发展不是从一个他物变成另一个他物,而是将潜在于它自身内的丰富内容发挥或展示出来,从而使自己从潜在的精神变成现实的精神。这时的精神能够在把外在的、异己的东西加以改造使其符合自己的概念的活动中,揭露它们的观念的本质,意识到它们原来是它自己创造的,是同它一样的精神性的东西。
黑格尔认为这样的精神就是意识到自己是自由的,因此自由就是不依赖他物存在,是自己与自己相关。他说:“精神的自由并不仅是一种外在于他物的自由,而是一种在他物中争得的对于他物的不依赖性,——自由之成为现实并非是由于在他物面前逃走,而是由于对他物的征服。”黑格尔实际上是肯定人类历史是从必然向自由的发展。
由于社会历史的主角是人,因此黑格尔讲的精神是人的精神,讲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就是说人是自由的。
黑格尔在这里的思想包含了一个有价值的猜测:人不是自然界的现成产物,人是自己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的产物,是人类从必然到自由的历史过程的产物。
(三)关于“市民社会”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精神的“客观精神”发展阶段是指精神把自己体现在外在的客观世界中,但不是自然界,而是精神性的世界。从他对这个精神性的世界的描述来看,它全部都是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的不同领域。“市民社会”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的环节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社会,实际上他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在他对“市民社会”的分析中,包含了许多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辩证分析。
1、认为人跟动物不同,主要是靠自己的劳动去加工自然的物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的。他肯定了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2、认为分工一方面能促进技术和生产的进步,另一方面它又会使劳动变得呆板、乏味。它揭示了资本主义劳动分工的二重性。
3、他从劳动、分工、财富分配方式等方面论证等级存在的必然性。
4、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有一个奇特的现象:财富与贫困并行增长,这个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无力解决的。他对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有一定的认识。
5、认为殖民地的建立和扩展是必然的,但是殖民地人民的解放也是必然的。
(四)关于“世界历史”的思想。
“世界历史”是黑格尔构造的精神的“国家”发展环节的最高发展阶段。
(1)他认为,在世界历史中,国家、民族和个人只不过是世界精神的外壳或皮囊,只不过是世界精神自己实现自己的工具。他们的兴衰成败均取决于世界精神这个最高裁判官的裁决,即取决于他们是否符合世界精神发展的要求。这就是说,世界历史是一个合理的,也即合乎世界精神发展的过程。
黑格尔的历史观虽然是认为精神主宰历史的唯心史观,但是它却包含了这样一种合理的猜测:人所创造的社会历史遵循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2)黑格尔并不否认历史中的偶然性的存在及其对历史发展的影响,但是,在他看来,历史绝不是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
(3)黑格尔在肯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同时,又强调人的能动作用。在他看来,人类的活动为“世界精神”所主宰;但“世界精神”恰恰又是借助于人类的活动而实现自己的。认为个人的主观目的、需要、兴趣、私利等(统称为“热情”)和“世界精神”的结合构成了世界历史。
(4)黑格尔是英雄史观者,但是,与主观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不同的是,他认为英雄人物的行动之所以能带来巨大的历时事变,其根据主要不在于他们个人的性格、兴趣,而在于他们的意志与“世界精神”相联系。
(五)关于哲学史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哲学”是“绝对精神”的最高发展环节,哲学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这就是哲学史。
(1)在黑格尔的时代,人们通常把哲学史看作是各个哲学家的个人见解的罗列,看作是历史上各种分歧意见的偶然堆积,甚至把哲学史认作是荒唐、谬误观点的陈列馆。黑格尔却认为:“全部哲学史是一有必然性的、次序的进程。”也就是说哲学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当然在他看来,哲学史是“绝对精神”通过人的理性、概念而认识自己的过程。这里包含的合理猜测是:哲学史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2)和他的真理观一样,黑格尔也把哲学史看作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在他看来,在哲学史上最初出现的哲学系统,其内容总是比较抽象、比较贫乏的。后起的哲学系统一方面是对它以前的哲学系统的否定,同时也是对以往哲学思想的继承和提高,包括了以前一切哲学系统的根本原则,因此,在内容上必定是更为具体、更为丰富的。
(3)在哲学史研究中,黑格尔还提出了历史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统一的原则。他认为,因为哲学发展的过程和逻辑理念的推演过程都是同一个“绝对精神”的自身发展过程,因此,两者必然是同一的。
(六)关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与辩证法的关系
从总的来讲,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一方面,他的唯心主义的体系是借助于辩证法建立起来的,而他的辩证法也是在论证“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发挥的。这样,他的唯心主义是辩证的,而他的辩证法又是唯心主义的。
另一方面,他的辩证法和唯心主义又是矛盾的。由于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被神秘化了,它的革命精神往往被他的唯心主义所窒息。